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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柯文哲維持原交保裁定金額 民眾黨斥「零接觸」近300證人要求不當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呼吸新鮮空氣才一個禮拜便必須重返北院面臨重啟羈押庭,如今結果出爐,裁定匡列明確「京華城案」禁止接觸者範圍後,柯文哲維持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圖/黃耀徵攝)

台灣民眾黨今(15)晚表示,京華城案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而當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柯文哲維持原交保的裁定,顯見之前檢方所主張近300名列在此案起訴書證據清單上的證人,無論是否已作證具結,通通禁止接觸與柯文哲,這種要求明顯不當。

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他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北檢「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12日高院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今天上午傳柯文哲與應曉薇來到北院,由獨任法官許芳瑜庭訊。

柯文哲太太陳佩琪(中)上午至法院領取旁聽證親臨旁聽先生羈押庭,忐忑一天後,柯文哲維持原裁定後請回。(圖/周志龍攝)

今天開庭時,法官首先針對柯文哲禁止接觸的證人範圍,還有目前排審10月30日為交互詰問最終日,詢問檢方與辯方意見分別為何。蒞庭檢察官認為,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的證人及同案被告,均須在10月30日交互詰問結束前禁止柯、應與之接觸,且距今大約1.5個月就交互詰問完畢,檢方認為如此要求並不嚴苛。

辯方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則指出,起訴書證據清單上洋洋灑灑列了約300名證人,恐需列清冊讓柯文哲逐一閱覽過濾,畢竟全部都禁止接觸的話,似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鄭深元具體請求,禁止接觸的範圍應為北院後續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包含前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等14人。

法官於晚間6時38分宣布裁定結果,被告柯文哲、應曉薇皆維持原交保裁定,法官並直指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如果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的疑慮。但法官仍強調,被告交保期間仍禁止接觸同案被告及「尚未詰問」的同案證人,外界解讀為2名被告框定了接觸「紅線」範圍。

京華城案與柯文哲同列被告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中)維持原新台幣3,000萬交保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電子監控,在女兒應佳妤(左)陪同下離開法院。(圖/黃耀徵攝)

此外,法官也重申,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歷經2個小時庭訊結束後,柯、應雖還押候審室等候法官宣布裁定結果,亦即今晚7時許前實質仍屬羈押禁見期間,但法官特別「禮遇」指示,柯、應不用受拘束,外界解讀對柯、應二人相對友善。

民眾黨則對此回應,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如今北院裁定,顯見先前北檢主張約300位名列證據清單的證人,即使根本不用再出庭,還都需禁止接觸,這種要求明顯不當。

民眾黨強調,柯文哲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飽受煎熬,民眾黨會持續陪伴柯文哲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

※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