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9年出軌16年!她在葬禮上揭穿尪謊言 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編輯:甘仲豪 | 2025-09-30 16:31
山東臨沂一場葬禮意外揭開丈夫16年隱藏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山東省臨沂市近日發生一起罕見的婚姻案件。一名女子在公公的葬禮上,意外發現丈夫另有「婚姻關係」。該名陌生女子身穿孝服、以「兒媳」身分守靈,由此揭開丈夫長達16年的出軌事實。法院最終依重婚罪判處丈夫有期徒刑一年。
根據中國大陸《知淵》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22年6月,地點位於臨沂市蘭山區。女子尚某與丈夫王某已婚19年,然而在公公過世的葬禮上,一名女子溫某以「兒媳」身分披麻戴孝,並在靈堂接待賓客。異常舉動引起尚某懷疑,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王某早在2006年便與溫某同居,並於2016年開始以「跑長途貨運」為由離家,實際與溫某同居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人更育有一名子女。
案件調查顯示,王某與溫某的關係在鄰里間已是公開秘密。多名證人證實兩人以夫妻身分活動,王某陪同溫某就醫、處理家庭事務,並在醫院家屬簽名欄直接填上「丈夫」。此外,物流園區監控也拍下王某頻繁進出溫某住所的畫面。
庭審過程中,王某辯稱自己與溫某僅是「搭夥過日子」,未領結婚證,因此不構成重婚。然而,法院依據《刑法》第258條認定,重婚罪不僅指登記結婚,亦包括「事實婚姻」,即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獲得社會普遍認可。王某的行為符合重婚罪要件,最終遭判刑一年。
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21年至2023年間,當地重婚罪訴訟案件中,約有34%涉及「事實婚姻」認定。法院指出,此類案件多發生於農村或流動人口群體,被告人往往利用「未領證不算重婚」的誤區規避法律。辦案法官強調,婚姻登記並非唯一標準,長期穩定的同居與社會公開認同才是認定關鍵。
法學專家指出,此案反映部分人對婚姻忠誠義務的漠視。事實婚姻的認定需滿足三要件,包括共同居住、經濟混同與社會公開性。本案的證人供詞與監控證據形成完整鏈條,足以排除王某的辯解。尚某的代理律師表示,王某不僅背叛婚姻,更在公公葬禮上公然羞辱原配,對家庭造成長期心理傷害。王某的上訴最終遭駁回,溫某未對外回應。據鄰居透露,其子目前就讀中學,母子兩人已搬離原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