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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歲翁為修亡父墓行賄6萬遭拒 遭判緩起訴1年須繳公庫50萬元

北檢。(圖/報系資料照)

76歲曾姓老翁為幫亡父修墓,明知北市殯葬處以該墓是違規下葬為由,不准修墓,曾翁利用向殯葬處課長兼北市議會國會聯絡人陳情時,當場行賄6萬元遭拒,廉政署依行賄罪將曾翁送辦,台北地檢署以曾翁認罪且無前科,9日給予曾翁緩起訴1年,命曾須支付公庫50萬元。

檢方調查,曾翁為修繕亡父位於陽明山第一公墓墓地,明知他曾於2021年8月向北市殯葬處申請,殯葬處以該墓為違規下葬為由駁回,曾翁為求順利修墓,去年12月向北市殯葬處殯儀管理課課長兼北市議會國會聯絡人陳情。

去年12月11日上午,曾翁與課長在台北市議會見面,曾翁提出修墓遭駁回,詢問對方可否申請修繕,並出示一只裝有6萬元的牛皮紙袋,行賄對方,但遭課長拒絕及制止,並告知依規定不得申請修繕。

檢察官調查後,以曾翁認罪且無前科,9日給予曾翁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要求曾須支付公庫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