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動力小船須「更嚴格體檢」! 近百人將受影響
記者:中國時報陳祐誠 | 2025-11-16 11:55
因應高齡化社會帶來的交通安全挑戰,航港局12日也預告修訂「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需經過更嚴格的體檢。(圖/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公路局日前修法加嚴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而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帶來的交通安全挑戰,航港局12日也預告修訂「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需經過更嚴格的體檢。航港局表示,希望藉以提升整體駕照管理品質與制度一致性,違者可罰6000至3萬元。
過去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年滿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的駕駛,換發駕照時須檢查是否使用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的藥物,經判定無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其體格檢查始為合格。
修法後,則規定視力裸眼或矯正後兩眼均0.5以上、色覺能分辨紅綠藍3原色、優耳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下、經醫師判定無疾病或身心障礙致有不能安全駕駛之虞,且要通過簡式智能評估。
航港局指出,新制將針對高齡者設立更嚴謹的體檢與認知能力評估,縮短換照周期,確保駕駛人健康狀況符合安全需求。此次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更完善的駕駛管理體系,整合監理與醫療資訊,透過制度化管理防止不適任駕駛上路,並加強安全監督。
截至114年9月底止,國內擁有一等遊艇(24公尺以上)駕照1222人、二等遊艇(24公尺以下)駕照1萬4559人、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1萬5297人、自用動力小船駕照2205人,總計有效駕照發出3萬3283張。
年滿75歲的遊艇駕駛共計26人、自用動力小船駕駛44人,年滿65歲的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27人,新制通過後,有近百名駕駛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