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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針對台中某國小松性運動教練性侵猥褻41名學童,台中地方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決,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將於網路上公告。(圖/林縉明攝)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

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

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

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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