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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倪安遭控介入高志綱婚姻當小三 強硬發10大聲明:全面提告、絕不和解

女星林倪安近期遭爆料介入已婚職棒教練高志綱婚姻當小三,對此她今(8)日強硬發聲,對不實指控將提告、絕不和解。(圖/翻攝自林倪安Instagram)

昔「國光女神」女星林倪安近期被爆料介入職棒教練高志綱婚姻,以「球員關係人」身分頻繁出現球隊相關活動,甚至長期與多名球員、教練過從甚密,引發熱議。對此,林倪安今(8)日透過經紀公司發布10點聲明,硬起來表示將對不實指控提告,更不會和解。

不久前社群上有爆料者多次以高志綱「配偶」視角撰文,曾透露知道林倪安是因為「她跟我老公滾床單」,使球迷和網友猜測該帳號擁有者就是高志綱妻子,增加爆料可信度。直到12月2日高志綱妻子透過律師發聲,澄清社群上爆料的人不是她,對方行為已嚴重影響她的家庭生活,必要會採取法律行動。

不過被爆料的當事人林倪安沉默許久,今日她才針對爆料者一連串不實指控、假對話、AI合成照片、斷章取義及扭曲事實的攻擊言論做出回應,她透過經紀公司發布10點聲明,稱比對所有留言後,已展開法律程序,強調所有謠言均非事實,「本公司將全面提告、絕不和解、絕不寬貸。」

【禾司國際x經紀團隊正式聲明】

針對林倪安女士遭受惡意造謠、假資訊攻擊之嚴正聲明近日網路上出現大量以匿名帳號散布的不實訊息、惡意鉅製內容、假對話、AI 合成照片、斷章取義與曲解事實的攻擊言論,蓄意傷害本公司旗下藝人林倪安女士的名譽與人格。

經本公司逐一比對所有流言後,特發布以下強硬聲明。

本公司已同步展開法律程序,所有謠言均非事實,本公司將全面提告、絕不和解、絕不寬貸。

一、私生活攻擊屬惡意捏造— 全部與事實不符

網路上關於倪安「私生活複雜」、「不當關係」的描述皆屬虛構劇情。事實上,她的社交圈多為工作夥伴與多年好友,僅維持正常友誼往來。倪安出身體育環境,自國中以來即與棒球圈熟識,交友單純、透明。網路所流傳之故事性敘述內容荒謬不實,已明確構成惡意抹黑。

二、居家監視器遭造謠扭曲— 屬惡意誤導

倪安現租賃之空間為整層,過去曾短期分租給女性友人,因此於玄關設置安全監視器屬正常行為。任何將其安全設備惡意解讀者,已構成誹謗,本公司將依法追責。

三、從未自稱「姐姐」,相關流言純屬杜撰

「姐/哥」為演藝圈與運動界常見禮貌性稱呼。倪安從未主動以「姐姐」自稱,相關謠言皆為惡意捏造與擴大解讀。

四、學歷相關指控為錯誤資訊— 事實可提出正式證明倪安從未聲稱「台大畢業」•事實如下:

• 曾於台大進修 MBA 相關課程兩年

• 取得正式結業證書

•曾於師大修讀語教課程並取得證照

• 目前仍持續於其他學校進修

網路關於「偽造學歷」的指控完全錯誤,已構成散播不實訊息,本公司將依法採取行動。

五、遭詐騙事件為經法院認證之被害經驗—惡意翻案者將依法追究

倪安多年之前因信任友人而遭詐騙,該案已進入刑事程序並完成判決,被告已被定罪,任何刻意將被害人污名化為加害者者皆屬嚴重誹謗,本公司已鎖定相關帳號並蒐證完備。

六、12 強球賽相關惡意故事化內容— 全部為捏造

倪安於12 強賽後進入球場,完全依規定由球員名單邀請進場,當天亦有多位球員攜伴同行,屬正常且公開程序。網路將此正常流程加工為不實劇情者,全屬虛構。

七、散播倪安子女照片與資料者—已觸犯《兒少法》

倪安多年保護孩子隱私,原因包括曾收到對其子女的威脅訊息。任何個人或媒體若散播、轉載、或影射倪安子女照片、資訊,即已觸犯兒少法相關規定,本公司將直接提告,不會協商、不會撤告。

八、「帶啦啦隊飯局」事件— 已查證為移花接木,與倪安無關

先前相關新聞已明確指出,該事件主角為 前經紀人,並非倪安本人。網路刻意將舊事件與倪安連結屬明確造謠,所有散播者將列入本公司法律行動名單。

九、關於啦啦隊身份的惡意攻擊— 倪安確實擔任過接案性質應援,但從未冒稱正式隊職倪安過去 確實曾以「接案性質」擔任中華隊賽事應援啦啦隊舞者。這為公開且正當的短期工作。事實上,當時台灣啦啦隊尚未如今日般制度化,並無「固定隸屬」、「職業隊」等編制概念。

倪安從未:

• 宣稱自己為任何球團正式啦啦隊成員

• 以此作為固定職業

• 虛構自身職涯背景

網路以此延伸的不實攻擊皆為惡意誣指,本公司將依法追究。

十、假帳號、假對話、AI合成照片之散布者—來源已鎖定,將全面提告

警方已掌握多個散布不實資訊之假帳號,其來源 IP、裝置位置均高度一致。

散播內容包含:

• AI 合成影像

• 假對話截圖

移花接木拼貼

• 虛構情節與故事化誣指

所有製作者、散布者、轉傳者均在法律追訴範圍內,本公司已委聘律師全面處理。

禾司國際經紀團隊發表最終立場:

本公司對所有惡意造謠、散布假訊息、進行人格攻擊者採取 零容忍原則:

• 全面提告

• 不撤告

• 不和解

• 持續追訴到底

網路不是匿名保護傘,造謠者終將面對法律制裁。本公司將全力捍衛倪安之名譽與權益。

禾司國際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4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