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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違法燃燒廢棄物 花蓮保安林區林木遭焚毀

花蓮一處保安林14日下午發生火災,經過消防等單位合力搶救,火勢歷經一個半小時被撲滅,延燒面積0.008公頃。(圖/翻攝畫面)

花蓮縣一處由林區管理處所管轄的2617號保安林,前(14)日下午發生火災,經過新秀消防隊以及管理處新城工作站合力搶救下,火勢大約於1個半小時內撲滅,燃燒面積約0.008公頃,管理處初步勘驗火場發現,有大批工程裝潢廢棄物燃燒殘骸,疑似有清潔業者違法焚燒廢棄物不慎,因而引起火燒山,全案目前由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偵查。

林管處調查,2617號保安林,前(14)日下午發生一起火災,許多木麻黃等林木遭到焚毀,燃燒面積約為0.008公頃,火勢約於1個半小時撲滅,但是現場留有許多裝潢廢棄物殘骸,疑似不明業者焚燒廢棄物不慎,引發大火。

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全案已移由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9大隊偵查。

花蓮林管處表示,保安林是屬於全民的惠益,只有靠大家共同努力維護,才能發揮保安林的功能。對於因民眾人為的疏失、非法行為,引發的森林火災表示遺憾並提出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