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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輕症肺炎竟2天離世!55歲男子住院突身亡 家屬質疑躁狂用藥與搶救過程

家屬質疑院方用藥過程未盡告知義務,且監護與搶救流程存疑。(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大陸廣西貴港市近日一起醫療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一名55歲男子因肺炎入院治療,病情原被判定不屬重症,卻在住院短短兩天內突發躁狂行為,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對診療與用藥過程提出多項質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已介入調查,屍檢結果被視為釐清死因的關鍵。

患者家屬希望徹查死因,強調過世前身心狀況良好,未曾出現躁狂症狀。(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根據《封面新聞》報導,家屬表示,死者安富生(化名)日前因長期咳嗽自行服藥未見改善,於12月10日下午由妻子陪同前往貴港市第二人民醫院就醫。院方初步診斷為社區獲得性肺炎,認定病情並不嚴重,隨即安排住院治療。

12月11日上午,死者女兒安女士接獲母親來電,指父親狀況異常,她隨即自南寧趕往醫院了解病情。安女士轉述,當時醫師說明僅為肺部輕微發炎,並伴隨體內鈉、鉀離子偏低,整體情況尚稱穩定,並未被告知存在重大風險。

家屬質疑院方用藥過程未盡告知義務,且監護與搶救流程存疑。(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然而,當天下午6時30分過後,安富生病況急轉直下。家屬指出,他在服藥後情緒突然激動,在病房內來回奔走,高聲喊叫「不要給我吃安眠藥,這個藥有毒」。安女士第一時間向醫護人員反映,但患者情緒並未獲得有效控制。

病程紀錄中記載,患者於12月11日晚間突發躁狂行為,最終搶救無效。(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安女士進一步質疑,整個用藥過程中,醫護人員並未向家屬清楚說明藥物名稱、用途、可能副作用與風險,只是將藥物交給家屬,簡單告知「你給他吃」,未履行充分告知義務。

家屬強調,安富生過往身體與精神狀況良好,無精神疾病史,未曾接受重大手術,亦無心臟病史,雖有飲酒習慣但未酗酒,從未出現情緒失控或躁狂行為,此次突發狀況讓家屬難以接受。

隨著患者情緒持續失控,並影響其他病床秩序,院方建議家屬辦理出院,並聯繫精神衛生機構,同時報警處理。安女士回憶,警方到場後以「避免刺激患者」為由,限制家屬靠近,將安富生單獨安置於房間內。

直到當晚10時許,家屬才再度被允許接近患者,卻發現醫護人員已在進行緊急搶救,隨後被告知其呼吸與心跳停止。經一個多小時搶救後,安富生仍未恢復生命徵象,於12月12日凌晨被宣告臨床死亡。

院方病程紀錄顯示,12月11日18時31分,患者出現「情緒亢奮、煩躁不安」,並自行拔除留置針,即便口服地西泮後仍無改善,甚至與其他家屬發生衝突;22時20分仍處於躁狂狀態,院方建議轉往上級醫院;23時20分病情突然惡化,出現呼吸、心跳驟停,立即施行心肺復甦;12日0時17分仍無自主生命跡象,最終於0時50分宣告死亡,死因尚待釐清。

死者家屬事後多次與院方溝通,希望釐清真相,但表示院方態度冷淡,僅回應「有疑問可走司法鑑定與法律途徑」。直到12月14日,在警方協助下,貴港市衛健委派員介入調查;12月15日上午,在司法鑑定人員與院方見證下完成屍檢,目前結果尚未公布。

12月16日,媒體聯繫院方時,院方表示案件已交由醫療糾紛部門處理,暫不接受採訪;衛健委則證實已掌握相關情況,正展開調查,尚未形成結論。

安女士提出多項核心疑問,包括:父親因肺炎住院,為何會突發精神異常?鎮靜藥物的使用是否評估充分、告知是否到位?在病情急遽惡化期間,院方的監護與搶救是否及時、妥當?她表示,家屬的首要訴求是查明死因,並要求院方就診療、溝通與事後處理提出說明,若查有不當,應依法追究責任。

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討論,不少人質疑用藥告知與病情監測是否存在疏漏,也有聲音呼籲在屍檢結果出爐前,應保持理性,但同時要求調查過程公開透明,給家屬與社會一個交代。

外界普遍認為,屍檢結果將是釐清爭議的關鍵。無論最終結論為何,此案所引發的醫療告知義務、危急處置流程與溝通態度問題,皆凸顯醫療體系中不可忽視的環節,也考驗主管機關對醫療爭議調查的公信力。

病程紀錄中記載,患者於12月11日晚間突發躁狂行為,最終搶救無效。(圖/翻攝自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