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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請監院彈劾卓榮泰提案通過 黃國昌:將對賴清德提彈劾

黃國昌表示,卓榮泰竟然濫用憲法37條規定,副署權是行政院院長在節制總統的權力,什麼時候變成他拿來對抗立法院的權力?(圖/截自立法院直播)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和王鴻薇今(18)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黃國昌表示,賴清德在憲政下面的法律責任,民眾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得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要列席說明。「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

對於潘孟安以憲政慣例為由不出席,司委會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表示,「本席強烈譴責潘孟安的行為。」民主政治基本原則,權力需要受到監督,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行政體系最高中樞,一切需向國會負責,不容有模糊空間。就算秘書長不到,副秘書長也應到,潘沒出席嚴重失職瀆職,傷害國會民主、藐視國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8)日開會,會中處理臨時提案,內容提到依我國歷來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憲法》第三十七條有關總統公布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之規定,係對總統權力的制衡,然而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卻扭曲《憲法》第三十七條之憲政意義,對於國會三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總統拒絕公布,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創下憲政史上嚴重惡例。

臨時提案指出,若行政權可恣意推翻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僭越司法權隨意認定法律是否違憲,權力分立原則將蕩然無存,無異於綠色獨裁體制,為捍衛民主憲政,爰建請做成決議,對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毀憲亂政作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並要求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應依憲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針對卓榮泰院長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失職行為,由提案委員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院長。

黃國昌發言時表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從來沒有一部法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甚至在經過覆議程序,被立法院否決覆議維持原決議以後,而總統可以不公布法律、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的,從來沒有過。

黃國昌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寫得非常的清楚,法律案經過行政院提覆議,立法院決議維持原決議的時候,行政院必須接受,白紙黑字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甚至去年12月25日,總統府祕書長潘孟安列席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備質詢時回覆,總統會公布,如果不副署、不公布,會造成憲政危機,言猶在耳。

黃國昌續指,去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以後,行政院主張違憲,但是在憲法法庭沒有做任何裁決以前,這個法律還是有效的,「這是民主憲政的ABC啊。有上過公民課的高中生都知道」。

黃國昌指出,正因為該法律即使聲請釋憲,但它還是有效的法律,所以行政院送到本院明年的總預算,是按照行政院所主張新版的財劃法,他們所主張違憲的新版財劃法、也就是本院去年三讀通過、經過覆議被維持的財劃法所編的預算。行政院自己也很清楚,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有效生效的法律,行政機關就必須要遵守,這是依法行政的ABC,不是主張違憲就可以不執行。

黃國昌痛批,現在是變本加厲到,行政權主觀認為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總統可以不公布。什麼時候中華民國的憲法給總統、行政院長如此大的權力,大到踐踏國會的立法權?大到自己扮演大法官的角色?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集於一人之身,集於賴清德之身。很多評論說現在實質等同戒嚴,也有人說賴清德終於宣告登基了。

黃國昌表示,賴清德在憲政下面的法律責任,民眾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得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要列席說明。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

「我們再來看看,到時候總統會不會又主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黃國昌說,他不要事先預斷,到時候再看,這個總統要違憲違法、自居太上皇到什麼程度。

黃國昌指出,但本天提案內容是針對卓榮泰,卓榮泰依照法律、依照憲法,沒有不副署的空間,副署是義務,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在野黨即使有再多不滿、有再多批判,這一條憲政紅線,柯建銘都不敢跨過去。結果卓榮泰,竟然濫用憲法37條規定,副署權是行政院院長在節制總統的權力,什麼時候變成他拿來對抗立法院的權力?他跟立法院彼此之間的對抗,增修條文覆議程序寫得非常的清楚。

黃國昌表示,面對賴清德跟卓榮泰毀憲亂政的行為,「我們在立法院,在野黨或許沒有足夠的票數可以讓它成立,但是在憲政史上,開大門走大路應該遵循的憲政程序,我們還是要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