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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5年起實施3項新措施 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
記者:徐立諺 | 2025-12-30 11:24
內政部於明(115)年1月推出3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政策或措施。(圖/報系資料庫)
內政部今(30)日表示,民國115年1月推出3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政策或措施,分別為「免費提供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及工作規定」以及「延長在臺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者之外國籍父母停留期間」。
內政部今日公布民國115年1 月起實施之重大政策或惠(便)民措施,一、「免費提供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中低收入戶治喪使用公立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免繳使用規費,預計逾26萬人受惠。
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及工作規定」: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一定條件者,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台灣就學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得折抵在台灣居留期間規定。此外,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僑外生於2年覓職居留期間,得免申請工作許可,預計逾2萬人受惠。
三、「延長在臺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者之外國籍父母停留期間」:為減輕外國人之在臺設有戶籍子女懷孕期 間及照顧 2 歲以下親生子女之負擔,擬具「外 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 3 條修正 草案,增訂「其子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 2 歲以下親生子女」,得再延長其停留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