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綁架馬杜洛合法性受質疑!法學專家:根本不構成自我防衛
編輯:陳煜濬 | 2026-01-05 09:51
美國於3日綁架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圖/Truth Social/@realDonaldTrump)
美國於3日綁架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的合法性,將於美東時間5日成為聯合國的關注焦點;然而,華盛頓不太可能因其非法軍事行動,而遭到西方盟友的強烈譴責。
據《路透社》報導,由15個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將於5日召開會議。此前,美國特種部隊於3日展開行動,在違反國際法的情況下綁架了馬杜洛。馬杜洛目前被拘押於紐約(New York),並將於5日就毒品相關指控出庭。
俄羅斯、中國以及其他委內瑞拉的盟友,已指控美國違反國際法;但主張民主自由的美國盟友(其中許多國家原本就反對馬杜洛掌權),對於美國非法入侵主權國家的質疑卻相對低調。
非營利及非政府的「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全球議題與制度主任高萬(Richard Gowan)表示:「從目前歐洲領袖的反應來看,我懷疑美國的盟友將在安理會中表現出極其微妙的模稜兩可態度。」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透過發言人於3日表示,美國的行動樹立了「危險的先例。」許多法律專家也指出,美國的行動屬於非法。
在美軍結束行動之後,歐洲國家多半呼籲應尊重國際法,但並未明確批評華盛頓,僅有法國外交部長巴羅(Jean-Noel Barrot)表示,美國違反了「不得訴諸武力這一構成國際法基礎的原則。」
《聯合國憲章》規定,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中,不得以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目前聯合國共有193個會員國。
對此,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沃爾茲(Mike Waltz)於3日援引《聯合國憲章》第51條,該條文指出,若聯合國會員國遭受武裝攻擊,任何條款「均不得損害個別或集體自我防衛的固有權利。」據悉,馬杜洛曾在2020年在美國遭起訴,罪名包括「毒品恐怖主義共謀」,但他始終否認涉及任何犯罪行為。
他在接受《福斯新聞》訪問時表示:「在這個案例中,你面對的是1名毒品大亨、1名在美國遭起訴的非法領導人,與中國、俄羅斯、伊朗,以及黎巴嫩真主黨(Hezbollah)等恐怖組織協調,將毒品、暴徒與武器輸送進美利堅合眾國,並威脅入侵其鄰國。」
然而,法律專家指出,美國的行動仍屬於非法,因為它未獲得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也未取得委內瑞拉的同意,且不構成針對武裝攻擊的自我防衛。
史丹佛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教授丹南鮑姆(Tom Dannenbaum)表示:「這項行動違反了國際法。即使對馬杜洛政權存在嚴重的法律異議,也不能消除在委內瑞拉使用軍事力量時,必須具備法律依據的要求。」
然而,華盛頓無法被聯合國安理會追究任何違規責任。安理會負責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而美國與俄羅斯、中國、英國及法國同樣擁有否決權,因此能夠阻擋任何行動。
克里夫蘭州立大學法學院(Cleveland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教授斯特里歐(Milena Sterio)指出:「即使馬杜洛確實對部分毒品走私進入美國負有責任,毒品走私本身並不構成武裝攻擊,也不足以授權美國以自我防衛為由動用武力。」她補充,華盛頓「不能行使域外司法管轄權,在其認為合意的任何地方逮捕個人。」
羅格斯大學法學院(Rutgers Law School)教授哈克(Adil Haque)也表示,美國逮捕馬杜洛「屬於對1名現任國家元首不可侵犯性與豁免權的非法侵害。該名元首或許缺乏民主正當性,但顯然仍在代表其國家有效履行官方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