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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陳怡君一審判決出爐。(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

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

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