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編輯:蔡斯媛 | 2026-01-13 09:40
台南一名男子下藥性侵女同事,挨告後賣慘求輕判。(示意圖/photoAC)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辯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
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
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
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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