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校事會議輔導優於舉發 劉書彬:5大漏洞仍待改革
記者:顏瑋辰 | 2026-01-20 07:38
近年高國中小掀起一股「校事會議」歪風,不少老師莫名遭羅織罪名苦不堪言。圖為一名涉入校事會議高校教練,後經調查折騰數月才還了清白。(圖/周志龍攝)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20)日表示,近期上路的「校事會議」革新制度,雖說導入「輔導優於舉發」值得肯定,但仍有5大漏洞待加強,盼未來逐步改革。
全台灣近年不少高國中小因「校事會議」搞得校園風聲鶴唳,12日教育部正式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解聘辦法)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試圖修補「校事會議」造成的校園亂象,重點有四:首先,為解決校園濫訴,修正後著重於投訴前的溝通協調,也規定受理機制應納入公正人士,且不可以匿名檢舉;第二,校長在新版規定中無「表決權」,看似減少校長介入的可能性,但仍有教師團體憂心,校長仍掌握遴選委員權力,仍可實質影響校事會議中案件事實認定與懲處程度。
第三,調整「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強化不適任案件的保密義務與洩密責任,也要健全主管機關的監督機制;最後是「調查人才庫」汰除機制,明確規定調查、輔導或處理違法事件的專業人員,一旦違反客觀公正原則或調查報告有重大瑕疵,經投訴屬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其自人才庫移除。
劉書彬對於辦法修正朝「輔導取代懲罰」方向表達肯定,但也提出一些這次修法沒顧到的盲點:首先,預防機制有「巡堂」、「觀課」等方式並可以做成「紀錄」,這搞得像變相監督,不妨參考《大學法》對大專院校老師的約束,加入「改正、陪伴、復歸專業」制度修補,回到教育本質。
第二,如果案件還在調查中,卻直接以「被害人」3個字為案件進行敘事,這其實已經是「有罪推定」,無論是師或生任一方受調查都不公平。第三,若老師被檢舉、接受調查,最後搞半天受調查者根本是清白的,期間飽受煎熬,卻毫無任何補償機制,呼籲教育部將心比心儘速研議。
第四,教育部發布新版修正辦法後,竟然教師、家長和學生團體多日來內發表超過10篇新聞稿批評,可見教育部是「閉門造車」沒有有效地各界代表溝通,搞得衝突與爭議連連。最後,仍要回歸教育輔導本質,不是「把學校當法院」在「升堂辦案」,不妨把近期迴響不錯的「SEL社會情緒學習」導入「修復式正義」溝通模式,讓校園氛圍更友善。
劉書彬重申,教育部除了修法之外,其他正向的政策推廣、營造良好的校園風氣才是正辦,希望能促進親師之間彼此換位思考,維持友善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