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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老年年金每月調高為5000元

卓榮泰表示,本次修法攸關領取國保給付民眾基本的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圖/黃耀徵攝)

行政院於今(22 )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三大規劃重點為調高最低給付的基本數額、新增隨同 CPI3%調整配套、以及放寬排富標準,期能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 變動,建立與時俱進的彈性制度。

衛福部表示,早在 101 年時候,老農津貼、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 共同採用每 4 年與物價連動之定期調整機制。最近一次國保給付的基本數額是在 113 年調整。考量原定最低給付之基本數額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支應基本生活所需。此外,相關所得及不動產的排富標準,自國保開辦 18 年以來也未曾調整,與當前經環境及資產水準顯有落差。

因此,衛福部指出,為期國保給付更貼近實際生活水平,衛福部啟動本次修法,計有三大調整方案,包括「給付基本數額」由 現行每月 4,049 元直接調高為 5,000 元(身障為 6,715 元)、「新增 CPI 成長率達 3%」隨即調整的配套,同時「放寬排富標準」,將個人年所得由 50 萬元調整為 60 萬元,不動產由 500 萬元調整為 1,025 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以避免民眾因自住需求而有被排除 保障之外。預估政府一年所需經費約 860 億元,逾 176 萬民眾受惠。

衛福部進一步補充,本次國民年金修法重點包括:一、修正基本 數額及增訂 CPI3%期中檢討配套;二、修正排富標準及建立調整機制;三、修正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罰鍰規定。希望透過本次修法,精進國民年金制度,提升國保民眾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國民年金制度自97年開辦以來,已補足我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讓未能參加軍公教保險、勞保及農保之國民經濟安全,受到基本保障;本次衛福部檢討修正「國民年金法」,可回應物價指數、經濟成長及民眾生活需求,包括調高基本保障額度、強化連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機制及鬆綁排富門檻,同時刪除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處罰規定,希望讓弱勢族群能實質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並強化社會保障功能。

卓榮泰說明,行政院依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及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已檢討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提出修法;後續也將在此原則下,檢視連動的各類福利津貼與補助,以建構更完整的福利制度。另本次國民年金修法後,所調高之發放額度部分,倘若自今(115)年起實施,所需經費需俟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透過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因此,他也再次籲請立法院,考量民生需求與弱勢福祉,儘速展開總預算案審議並給予支持,以落實政府對參加國保在內所有國人的照顧。

卓榮泰強調,本次修法攸關領取國保給付民眾基本的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