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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名駒爽吃米其林痛失80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理由曝光

徐名駒判決出爐。(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

懲戒法院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確實有移送機關所指的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酌徐的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職務,而應予汰除的程度,並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等情狀,判決罰俸2個月。

據了解,根據徐名駒的資歷,目前月領大約21萬,罰俸2月共計將罰42萬元,本案仍可上訴,過去徐名駒因為本案,考績已經從甲等遭到法務部長鄭銘謙退回,改為丙等,並因此損失了40萬元的獎金,如今若再罰俸2月,預計將會損失80萬元。

回顧案情,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

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

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