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違規卻害房客租補被追回? 專家提3質疑批「不應翻舊帳」
作者: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 | 2026-02-05 15:56
違建、隔間、未申報等灰色租屋市場,風險卻落在房客身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許多租屋族近期陸續收到公文,要求「追討已領取的租屋補貼」,內政部稱之為「溢領」。不過當初明明是政府鼓勵申請、審核通過後才發放補貼,奈何如今卻要求「繳回不該領的錢」。乖乖照規定申請的租補,為什麼最後會落得被追討、甚至一次追溯近3年的下場?
政府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本意是降低租屋負擔、提高申報誘因,讓租屋市場更透明,並保障年輕人與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相信今天的爭議非政府所樂見,但問題不在補貼,而在制度設計把風險集中丟回租屋族身上。
儘管國土署主張溢領多數原因是「申請人資格或租屋情況異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家人買房等。但網路上不少租屋族被追討的原因,卻指向房東端:未合法申報房屋、用途不符、甚至是違建出租。也就是說,違規的源頭在房東與物件,卻由租屋族先承擔金錢後果。
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指出:「這是制度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問題。」並拋出3點疑問、4個解方,與讀者一同探討整個租屋市場的根本問題。
疑問一:「為何政府放任違建持續出租營利?」租屋市場仍有大量頂樓加蓋、非法隔間、未申報租賃等情況。這時政府推出租屋補貼,鼓勵租屋族「無需房東同意即可申請」,結果卻是 —— 制度事後回頭檢查,發現房東不合規,房客卻連帶被追討「溢領」的補貼。
疑問二:「使用執照非(區分)所有權人可輕易調閱,一般人更非專業,如何確認違建與否?」多數租屋族根本無從確認房東是否申報租賃所得、房屋是否違建、用途是否符合登記。反而房東才是掌握產權與建物狀況,並負有申報義務的一方。制度卻倒過來要求租屋族「自負查證責任」,本質上就是不對等。
因此網路上才會出現「租客是不是只是政府釣魚的餌」的質疑,暗指政策效果是逼房東現形繳稅,而不是保障租客。要查龐大的非法租屋黑數並不難,隨便打開租屋平台就能看到大量疑似違規物件;但當稽查與追責沒有精準落在源頭,制度就會變成:抓不到強勢者,先抓最弱勢者,那麼補貼款的立意良善和公平正義原則是否已名存實亡。
疑問三:「因社宅供不應求,而衍伸暫時性替代方案。倘若租屋補貼反而淪為租屋者的陷阱,那是否又為一樁華而不實的名義法案?」儘管政府力推「公益出租人」,用稅賦優惠鼓勵房東申報租賃、提高透明度。然而不少房東仍選擇不報稅、繼續出租,因為就算不加入,房子照樣租得掉,還不用承擔所得稅級距上升的風險。
更深層的問題是 —— 社會住宅供給嚴重不足。目前全台社會住宅完工與規劃數量,距離實際租屋需求仍有明顯落差。當「可負擔、合法、穩定」的租屋選項不足,租屋族自然只能被迫進入灰色市場。
踏取藍德義強調,政策當然需要查核,但不能只挑最容易下手的一端開刀。若要談公平,至少應該:❶ 追討責任應優先回到違規房東,而非租屋族。❷ 制度設計就要在「申請當下」完成風險辨識,而不是事後翻舊帳。❸ 政府要落實美意,需要扮演好在租賃市場的強勢第三方,主導、主動並要求限期改善 ❹ 加速社會住宅與合法租屋供給,否則補貼永遠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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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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