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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娜2度道歉「宣布退出櫻花季」! 律師曝阻止《世紀血案》上映方法

李千娜宣布退出櫻花季演出。(圖/本刊攝影組)

改編自真實懸案「林家血案」的國片《世紀血案》,由簡嫚書、楊小黎、李千娜、夏騰宏等人主演,但事實上製片方卻未取得當事人或家屬同意,便將案件改寫拍成電影,引發社會輿論反彈,演員也遭砲轟抵制。而受到《世紀血案》風波影響,李千娜8日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宣布退出高雄櫻花季演出。

李千娜以黑底白字寫道:「對不起,為避免模糊櫻花季活動原本的主旨與氣氛,經審慎評估後決定,我將不出席本次櫻花季演出活動。再次感謝主辦與各方的理解與包容,以及所有朋友的關心,衷心祝福櫻花季活動順利圓滿。」

《世紀血案》日前剛舉行殺青記者會,演員們站在海報前微笑拍照,但事實上該片改編自「林宅血案」,當事人林義雄及其女兒都還在世,製片方卻未獲得當事人的同意就將其故事改寫翻拍,引發大票民眾不滿。而簡嫚書、李千娜2人在記者會上的發言不妥,也紛紛被砲轟「人血饅頭好吃嗎?」、「有孩子還能說這樣的話嗎?」

李千娜7日發聲向林義雄本人及其家人和朋友道歉,並對於自己的言論和不適當的表達致歉,坦言自己在沒有完全了解完整劇本架構的情況下,只專注於自己是客串的小角色,忽略了整體的脈絡與份量,沒做好演員基本應對整體作品和背後真實事件的判斷;並承諾將此次參與《世紀血案》的全數片酬捐贈給慈林基金會,「這並非為了換取諒解或平息爭議,而是希望能表達最基本的歉意。」

李千娜直言,這幾天經大家查證,才得知電影未經林家人同意即進行拍攝,已違反與公司的合約。針對沒有清楚查證自己責無旁貸;另在記者會上,輕率的態度和錯誤的言論,未顧及當事人、家屬及整體事件帶給社會的傷害,再次致上最大的歉意。

事實上,針對在法律上如何讓《世紀血案》無法上映,律師陳君瑋坦言,被害人向製作公司提起假處分與民刑事訴訟是「價值選擇問題」,法律一方面須遏止扭曲事實的電影上映,同時要兼顧不能過度干預言論自由,因此可以採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制度與民刑事訴訟」;或以「電影記者會上的不實與輕浮言論與不實腳本」為根據,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以及民事訴訟法538條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處分。

陳君瑋說明,要提起假處分,應該向電影製作公司同時提起訴訟,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與刑事妨害名譽訴訟;被害人部分可由「慈林教育基金會」擔任原告,向被告電影製作公司提起訴訟與假處分,無須再打擾林家。

(圖/翻攝自Instagram@n_a_n_a_l_e_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