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打造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記者:徐立諺 | 2026-02-13 08:57
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
行政院表示,美方於去年4月公布對等關稅政策後,我方啟動兩階段談判,去年4月至7月底,我方談判團隊密集和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商務部就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供應鏈合作等議題進行多輪談判。去年8月至今年1月,我方以「臺灣模式」與美國商務部洽談供應鏈合作,並持續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就「對等貿易協定」相關條文進行法律檢視。
行政院指出,繼臺美雙方於1月15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MOU後,本日我方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商業機會」等章節。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方談判團隊歷經數個月的臺美磋商談判,總體來說達成六大目標,包括:一、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二、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三、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四、優化臺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五、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六、增進雙向投資,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不只為促進臺美雙方貿易平衡、建立互利互惠的經貿體系,更能進一步打造以科技創新、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為核心的「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形塑「臺灣加美國」的供應鏈新布局,確保民主陣營的科技領先、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續指,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