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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麥當勞少女疑遭性侵輕生亡 前主管今再獲不起訴處分

針對麥當勞李姓主管涉性騷、性侵一案,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作出不起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生前控訴,她在麥當勞打工期間,遭李姓男主管多次性騷、性侵,進而患上憂鬱症、人格分裂,最後在2024年11月間選擇跳河輕生。母親提告後,士林地檢署於2025年4月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母親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認定案件仍有疑點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今天(5日)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

回顧此案,少女的母親於2024年12月14日在Threads發文控訴,「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1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母親說到,該男主管越來越過分,對當時才16、17歲的女兒下手,害女兒因此得了憂鬱症,瞞著媽媽偷偷看醫生。

少女的母親指出,最後女兒成功辭職也鼓起勇氣報警,同時向麥當勞提出申訴,而麥當勞除了迅速開除該男主管,對她們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

少女的母親也貼出對話紀錄,該男主管問「妳想如何才能結束?」少女說,「如何才能結束?你是指哪件事情結束?」該男主管才強調是「撤告部分」,少女直言,「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想到有今天嗎?你想要怎麼談和解?」前主管問「多少能和解?」

後來,少女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女兒2022年8月1日,也就是16歲時就進入麥當勞打工,剛開始主管對她很好,後面慢慢會用手戳她的腰,原以為只是開玩笑,卻開始襲胸、摸胸,前後對女兒性侵了1年左右。

少女的母親說,女兒在2024年2月20日離職,並於3月3日向報警,指控遭李姓主管性侵,後續也在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不過,因性侵案件屬刑事偵查範圍,麥當勞公司只能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擾的部分,最後在2024年5月開除李姓主管。

士林地檢署針對李男涉嫌性侵的刑事部分,進行分案調查,當時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時,少女起初說被性侵6次,後續改口成10次,前後供詞不一。少女的母親則補充,「妹妹說次數有十幾次」,由於女兒罹患憂鬱症、人格分裂,正常來講只會想忘記,不會想記得這件事,所以記不住日期與時間,而在警察局做筆錄時,女兒說被性侵的日期跟在檢察官的筆錄不一樣,檢察官卻一直說要調查,明明此案已經有對方承認的證據,不懂還要調查什麼?

李男亦向檢察官聲稱,兩人曾短暫交往過半年,分手後仍持續聯繫,李男透露兩人雖有親密互動,但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並主動提交與少女間的對話紀錄,主張兩人互動屬雙方合意。

士林地檢署在審閱李男提供的通話紀錄後,不認為其中有違反意願的對話,士林地檢也傳喚其他同事,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門市內部資料,最終判斷李男未涉有妨礙性自主之嫌,並依罪嫌不足,在2025年4月對李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少女家人不服結果,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收案後,認為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仍有疑點需要釐清,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士林地檢署對李男的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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