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限縮「五角大廈記者採訪權」!美法官裁定違憲
編輯:陳煜濬 | 2026-03-21 10:22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圖/達志/美聯社)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於美東時間20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所推行的五角大廈新聞採訪限制政策已違憲。據悉,該政策威脅記者,若他們試圖獲取未被授權公開的資訊,可能會被標記為安全風險。
據《路透社》的報導,由《紐約時報》在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提起的訴訟指出,國防部去年實施的政策變更,使其能夠隨意排除報導內容不受其歡迎的記者與新聞機構,違反憲法對言論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政府則對此說法提出異議,並表示該政策合理且對國家安全來說實屬必要。
地方法院法官弗里德曼在20日的裁決中稱,他理解保護部隊與作戰計畫的重要性,但鑑於川普總統近期對委內瑞拉的「入侵」以及與伊朗的戰爭行動,「讓公眾能從多元角度了解政府作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弗里德曼法官還在裁決中補充,該政策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與第五修正案,因其內容模糊、範圍過於廣泛,並且「使任何未獲國防部認可的新聞採訪與報導,都可能成為撤銷記者證的理由」。他也駁回政府的主張,即該政策旨在防止記者誘使他人犯罪(洩露國防機密),指出記者根本無法判斷其所尋求的資訊是否已被授權公開。
對此,五角大廈發言人帕內爾(Sean Parnell)在社群媒體上表示,政府不同意該裁決,並將立即提出上訴。
《紐約時報》發言人施塔特蘭德(Charlie Stadtlander)指出,此裁決強化了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權利,並「重申《紐約時報》與其他獨立媒體有權代表公眾持續提出問題」。他在20日的聲明中強調:「美國人民有權了解政府如何運作,以及軍方以他們的名義、使用納稅人資金所採取的行動。」
報導補充,根據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於2025年10月批准的政策變更,若記者試圖說服未經授權的軍事人員披露機密資訊,甚至非機密資訊,都可能被視為安全風險,並遭撤銷採訪證。
《紐約時報》的訴訟指出,在五角大廈記者協會的56家新聞機構中,僅有1家同意簽署承認新政策的文件。而未簽署的記者當時已交還了其採訪證。
在大量記者撤離後,五角大廈重新組建了1個由支持川普的媒體與媒體人物構成的新聞團。《紐約時報》認為,這顯示該政策的目的在於壓制不利報導。
該政策指出,發布敏感資訊「通常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但同時又指出,記者若主動尋求該類資訊,可能會被官員用來判定其是否構成「安全或風險威脅」。
《紐約時報》在訴訟中稱,該政策非法限制新聞採訪的核心手段,並賦予五角大廈「不受限制」的權力來撤銷採訪證,等同於允許基於觀點立場的新聞限制,而這類限制正是憲法所禁止的。
司法部律師承認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觀性,但表示新聞採訪資格的審核仍依據中立且客觀的標準進行。政府同時指出,若記者鼓動軍方人員違法披露未授權資訊,則不屬於法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該政策變更日前已受到新聞界倡議人士的批評,認為這是川普政府對新聞自由的又一次打擊。非營利組織「新聞自由基金會」(Freedom of the Press Foundation,FPF)倡議主管斯特恩(Seth Stern)在聲明中讚揚了20日的最新裁決,並表示政府曾主張「記者向政府提問是犯罪」,令人震驚。
此外,《美聯社》也對川普政府官員提起另1項尚未結案的訴訟。據悉,該新聞機構曾因持續使用「墨西哥灣」的既有名稱(而不是川普行政命令要求的「美國灣」)而被移出白宮記者團。《美聯社》表示,此舉屬於非法的觀點歧視;而政府則反駁稱,其對於非公開空間的媒體進出擁有廣泛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