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賴清德鬆口談核電重啟 行政院:持開放態度但須符合「3原則」

核三廠2號機除役後台灣進入非核家園,但隨著《核管法》修法與評估結果出爐,核二、核三重啟再掀討論。(圖/CTWANT攝影組)

核電重啟議題近期再度成為焦點,總統賴清德近日表示,經濟部已評估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並預計於月底將相關計畫送交核安會審議,引發各界討論。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21)日表示,政府對新核能技術持開放態度,但前提是必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及「社會共識」三大原則。

李慧芝指出,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後,台電已提出評估報告,經濟部於去年核定。核一廠因部分設備已拆除,確認不具再運轉可行性;核二及核三廠被判定具備再運轉潛力,待安全檢查完成並取得執照就能啟動;核二廠則需優先完成乾貯設施,並將用過燃料移出後,才能進行後續再運轉作業。

她強調,政府處理核能議題將嚴格遵守「二個必須」與「三個原則」。除了須依規進行自主安檢並通過核安會法定程序審查外,更需滿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及「社會共識」等條件。對於未來的新核能技術,政府保持開放態度並持續關注國際科技趨勢,只要相關技術能符合上述前提,皆不排除納入能源轉型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