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傳訊曖昧對象「老公洗好了」遭妻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判無罪:可能只是網路虛擬互動
編輯:蔡斯媛 | 2026-03-31 09:20
一名人妻對丈夫及其聊天對象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示意圖/photoAC)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結婚30餘年的丈夫阿明(化名)疑似外遇,長期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小花(化名)互動,更出現「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等對話,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現代人透過網路交流時,常捏造人格、互取暱稱,甚至謊稱生理性別,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因此判小美敗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阿明結婚30多年,共育3名子女,但她在2024年間,開始察覺丈夫時常與他人通話,並於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與女子小花頻繁聊天,內容包括「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老公洗好了!等妳呦」、「吃藥頭暈了!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讓小美認為2人關係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際。
由於阿明多年前也曾外遇過,還向小美保證絕不再犯,告訴她「我是想好好的挽回妳對我的信任」、「對妳造成傷害是我不對」,小美當時為了家庭和諧,決定原諒阿明,沒想到才過幾年,阿明又再度外遇,讓小美傷心欲絕,遂對阿明與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花表示,她與阿明是經由網路認識,但並未見過面,也無任何超過男女交往分際關係,僅有簡單問候,而她也曾告誡阿明注意用辭,但對方要如何自稱是他的自由,自己並無回應阿明,強調沒有任何逾越男女交往之情事。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依照LINE對話紀錄來看,阿明傳訊「老公洗好了」、「等妳喔」等語後,小花並未使用任何親暱用語,僅於半小時後回應「到家了」、「怎麼那麼晚才要睡覺」,加上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交友平台數量繁多,使用者常互取綽號、暱稱,或談論虛構情節、捏造網路人格,甚至藉由裝扮謊稱生理性別來互動,對話往來尺度難免過於寬鬆或帶有遊戲意味,未必反應真實情感。
小美雖再補充對話紀錄,主張2人確實見過面且已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法官認為,依對話紀錄來看,無法證明2人足以動搖婚姻關係,且難以排除被告2人間僅止於以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談論日常生活或虛構生活瑣事之關係,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駁回小美之請求,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