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相關討論 苗栗市公所: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
記者:徐立諺 | 2026-03-31 11:07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圖/報系資料庫)
苗栗市公所今(31)日表示,近期注意到,社群平台對於「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一案,有部分討論與疑慮,內容涉及收費標準、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等議題。為避免資訊誤解與片面傳播,特此統一說明。
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為合法公辦民營,非外界所稱「公共資源私有化」,本案係依政府採購及相關法規辦理之「公辦民營」模式,透過公開程序引進專業團隊營運,以提升場館使用效率與服務品質。
苗栗市公所說明,「公辦民營」並非將公共資產移轉或私有化,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完全屬於苗栗市公所。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委由專業團隊營運。此一分工模式,旨在確保市民仍可使用公共運動空間,同時享有專業健身服務。針對部分言論將本案描述為「圖利特定廠商」或「變相私有化」,並非事實,亦與制度不符。(專業團隊須支付權利金予本所與投資場內設備超過4800萬元)
苗栗市公所指出,場館採分區營運,並未全面轉為會員制,目前規劃如下:羽球場等空間:由市公所持續自營管理,健身及相關專業設施:委由民間營運,因此,「全民運動館全面變成會員制」之說法,與實際規劃有所落差,場館仍保留公共使用機能。
苗栗市公所續指,收費標準係經審慎評估,並非任意訂價。有關外界關注之收費(如588元、888元方案),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並兼顧:市民可負擔性、設備與營運成本、長期服務品質。
苗栗市公所說明,費率已力求在「公益性」與「永續營運」間取得平衡,並非外界所稱過高或排除一般市民。此費率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目標在於:以降低市民使用門檻 、提供不同需求之彈性選擇
關於部分價格資訊流傳存在誤解,苗栗市公所說,近期社群流傳之單次收費等資訊,係屬不同方案或條件下之內容,並非全面適用情形。本所提醒,相關資訊應以正式公告為準,避免片段引用造成誤解。
「已設多元配套,保障全民使用權益」,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已規劃以下配套措施:每年發放運動體驗券(約1萬張)、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銀髮族及弱勢族群優惠、平日設置公益課程與時段安排,以確保非會員亦有參與運動之機會,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
收費與營運均受契約規範,針對外界關心未來調整費用問題,苗栗市公所說明,收費制度納入契約管理、重大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市公所將持續監督與查核,並無業者可任意調整價格之情形。
苗栗市市長余文忠表示,公共建設不只是興建完成,更重要的是長期能夠維持品質與服務,這是市公所必須負責的事情。「我們選擇公辦民營,是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而不是放棄責任」。市民可以監督、也應該監督,但相關討論仍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基礎上。
針對網路常見說法,苗栗市公所表示,首先「全民運動館已經變成商業健身房,不能自由使用」並非事實,本案採分區營運,部分設施仍由市公所管理,並未全面會員制。其次,「這是在把公共資產送給廠商」,公所表示,與制度不符,場館所有權仍屬公所,營運內容均受契約規範與監督,並無資產移轉情形。
此外,關於「收費太高,一般人用不起」,苗栗市公所表示,屬個別感受,非全面情形,已設計多元方案與優惠措施,應依不同使用需求綜合評估。至於「未來一定會一直漲價」,公所說,與契約規範不符,所有費率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並受契約約束。
余文忠進一步表示,對於市民關心收費與公共性,我們完全理解,也會持續檢視與調整。但若將片段資訊解讀為整體政策,甚至形成不正確印象,對公共討論並沒有幫助。市公所會負起監督責任,確保這座運動館不是為少數人服務,而是讓更多市民受益。
苗栗市公所表示,理解市民對公共資源之高度關注,未來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並在「公共利益優先」原則下,確保全民運動館能兼顧品質、可近性與長期營運效益,提供市民安全、優質且多元之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