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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寫「月休8天」竟違法!雇主遭檢舉恐被罰百萬 勞工嘆現實面:不痛不癢

徵才廣告通常寫「月休8天」事實上已違法。(示意圖/Pexels)

徵才廣告通常寫「月休8天」竟然是違法的?勞基法顧問廖茂霖常在IG上分享勞基法相關知識,近日他談及「⽉休8天都是違法的」令不少人相當吃驚,甚至轉發到Dcard上引發熱烈討論。

廖茂霖日前在IG上分享「⽉休8天都是違法的」,他直言台灣的老闆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被檢舉違反勞基法的公司行號,服務業暫居第一位。他提到,服務業的徵才廣告總寫著「月休8天」這是違法的,廖茂霖解釋,一年有52周,周休二日總共要休104天,「但是月休8天,一年只有96天,差很多!」關於服務業刊登廣告寫著「月休8天」,廖茂霖表示勞工可拍照下來,跟主管機管檢舉,雇主會被罰2-100萬元。

另一方面,大多公司行號標榜上班9小時中間有含1小時休息,廖茂霖直言「這都違法」,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至於為何服務業會是被檢舉的第一名,廖茂霖表示因為服務業有變形工時、超時加班的部分,「他以為這樣佔到便宜,但是他不知道勞工一檢舉,他要倒大楣了。」

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人觀看,網友們紛紛表示,「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台灣的法律漏洞其實很多,懂程序你就會發現,明明我幹著違法的事,但偏偏穩賺不賠,重點是,還不會留下不法紀錄」、「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