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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牌照竟喊價到35萬!交通部將修法 違者最重罰9萬

交通部將修法禁止車行透過發放牌照不當收費。(示意圖/photoAC)

運將想要合法開計程車上路,必須先「靠行」並取得牌照,台中卻有車行將原本0元即可發放的車牌,喊價到35萬元,讓不少小黃司機大喊離譜。對此,交通部將修法,明定收費基準,嚴禁車行巧立名目不當收費,新制最快今年上半年就能上路,違規者最高開罰9萬元罰鍰,還可能廢止營業執照。

全台發放近11萬張計程車牌照,目前已掛牌約9.3萬輛,加上被車行掌握的空車牌數近6000張。根據《公路法》規定,地方政府應依人口數量、道路面積變化,定期檢討牌照數量,但1998年修法後,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沒有執行,導致空車牌被車行把持,加上現金多元計程車需求暴增,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新手駕駛進入市場,就可能遇上不良車行。

依現行「汰舊換新」的審核規則來看,原本3年到期的空車牌,可展延1次,但各縣市展延年限不一,例如台中可在3年到期後再展延8年,等於空車期11年,高雄則是10年,空車期高達13年。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表示,目前全台9成的計程車集中在六都,車牌又卡在車行手裡,才會出現台中開價30至35萬的情況,雙北也曾傳出收費1至4萬元,部分地區則是4至10萬元。

胡廸琦說,為防止車行巧用名目收取不當費用,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靠行費用必須提報公路主管機關,並公開上網,讓資訊透明化;待修法通過後,違者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最重可能廢止營業執照。

胡廸琦也提到,地方政府應建立嚴格的審議機制,定期檢討發放牌照數量及展延年限,把關車行保留空車額的申請。交通部也在3月24日正式發函各直轄市交通局及公路主管機關,必須定期公布車行的剩餘空車額和媒合供需,以協助有需求的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