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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多報3000元卻被要證明 網一面倒:不用給

談薪過程中,薪資資訊是否揭露引發爭議。(示意圖/Pixabay)

面試時是否需要揭露前職薪資,引發網路熱議。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在面試時將前一份工作薪資多報約3000元,未料錄取後公司要求提供薪資證明,讓他陷入兩難。不過貼文曝光後,多數網友一面倒認為,薪資屬於公司營業秘密,「無需提供」,成為討論焦點。

該名網友在《Dcard》發文指出,前一份正職薪資約為3萬多元,面試時為爭取較佳條件,將數字略為提高。近期收到錄取通知後,公司要求報到時繳交資料,包括最近一次薪資證明與前公司開立的相關文件,讓他不知該如何處理。

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回應,多數人認為,前職薪資並非新公司必要掌握的資訊,「薪資本來就是公司內部資料」、「沒有義務提供薪資證明」,甚至有人直言,若公司強硬要求,可能需要審慎評估是否入職。

也有網友分享實務經驗,指出可改以勞保投保紀錄或在職證明佐證工作經歷,而非直接提供薪資內容;另有人建議,可主張與前公司有保密約定,作為拒絕提供薪資資料的理由。

此外,有意見指出,薪資結構本身包含獎金、津貼等不固定項目,不同計算方式可能出現差異,若僅以單一數字要求證明,未必能完整反映實際收入狀況。

整體而言,此事件反映出求職過程中對薪資透明與隱私界線的不同看法。多數網友認為,薪資資訊涉及個人與公司內部資料,是否提供應由求職者自行決定,而非強制要求,也提醒求職者在面試談薪時需審慎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