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主席婚變後遭北檢偵訊 林鴻南涉淡水售地弊案千萬元交保
記者:項程鎮 | 2026-04-15 11:02
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涉嫌違反證交法遭約談千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等人涉嫌在2019年間,利用旗下宏泰人壽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土地案,以25億元低價買給關係企業「泰和建築經理公司」,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等罪,金管會接獲檢舉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檢調昨(14日)兵分12路搜索宏泰人壽、林鴻南住處,並約談林鴻南及妻子王婉玲、前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及時任泰和建經負責人黃樹榮等被告到案。檢察官訊後今天清晨諭知林鴻南1000萬元、魯奐毅800萬元交保,王婉玲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另外,宏泰集團土地中心主管李怡慧500萬元交保,宏泰建設前董事長張志明、宏泰集團老臣高順發、老臣楊亦寛、泰和建築經理公司登記負責人黃樹榮、宏泰人壽董事廖乾宏、宏泰集團財務主管王惠等人各以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宏泰人壽雖未上市櫃但為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宏泰人壽前身為宏福人壽,87年由號稱「台灣地王」的三重幫林堉璘的宏泰集團接手,並於89年更名為宏泰人壽。林鴻南為林堉璘的三子,掌管集團千億資產的房地產與金融版圖,近年因與妻子王婉玲婚變官司與家族土地糾紛備受關注。
108年5月14日宏泰人壽發布重訊令外界關注,指董事會為活化資產,決議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4、4-1地號不動產,董事會並授權經營團隊委託專業公司辦理公開標售,8月6日宏泰以25億4504萬元將土地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估計產生利益7.9億元。金管會查核發現,宏泰人壽處分淡水土地案時,未依照公司內部《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實際未採取公開標售程序,由集團實質關係人泰和建經以低價取得土地,致宏泰人壽損失數億元,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