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1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勞動局開罰415萬 台鐵挨罰30萬最高
編輯:陳頡 | 2026-04-15 21:48
北市81家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基法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15萬元,其中台灣公司遭罰30萬元為最高。(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5年3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1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15萬元,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遭罰3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115年3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7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及「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
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3項規定,遭裁處30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8家(13.95%);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7家(13.17%);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1.62%);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1家(8.52%);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7.75%)。
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服務通」(【連結】)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