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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母乾姑姑虐死5月嬰還棄屍排水溝 全案起訴國民法庭審理
記者:林慶祥 | 2026-04-17 14:14
台南地院將虐嬰致死並棄屍的父母、乾姑姑三人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發生駭人嬰兒虐殺棄屍案,方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及凌姓乾妹,長期對5個月大男嬰施暴,最終聯手毆打致死,還將遺體裝袋丟棄新市排水溝,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3人均涉重嫌,依妨害幼童發育致死及遺棄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方男與林女為男嬰親生父母,與凌女同住於台南新市、永康租屋處,凌女並分擔照顧責任。然而自男嬰出生後,3人只要面對哭鬧便動輒施暴,包含徒手毆打、持軟棒、拖鞋等工具攻擊,導致男嬰長期受虐。法醫鑑定發現,男嬰生前已有肋骨及膝部多處陳舊性骨折。
2025年11月10日晚間,男嬰在永康住處再度哭鬧,卻遭3人輪番施暴。方男重擊胸口,凌女猛揍腹部,林女則將其頭部推撞牆壁,造成頭骨骨折與新傷,最終傷重死亡。3人發現異狀後未送醫,任由男嬰斷氣。
事後3人竟合謀棄屍,由林女與凌女以雙層塑膠袋包裹遺體,再由方男騎機車載往新市區高鐵橋下排水溝丟棄,企圖滅證。
直到同年12月,社會局追查男嬰去向通報協尋,警方循線找到方男夫婦,進一步在排水溝內尋獲男嬰遺體,案件才曝光。台南地檢署認為,3人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長期施虐並致死,手段殘忍,且事後棄屍滅證,嚴重危害社會倫理,偵查終結後依妨害幼童發育致死、遺棄等罪將3人提起公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