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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已婚男女傳鹹溼簡訊遭妻提告,嘉義地院判小三必須賠償3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

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

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