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推動海洋保育雙政策 從刺網管理到蟳蟹保育落實永續漁業
編輯:企劃組 | 2026-05-07 10:23
為維護海洋生態與蟳蟹資源永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呼籲民眾以實際行動支持海洋保育,共同守護海洋環境。(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為減少海洋廢棄物污染、維護漁業資源與海洋生態平衡,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持續推動海洋保育工作,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行「刺網漁具實名制」及「蟳蟹三不曲」政策,透過漁具源頭管理與漁獲保育雙管齊下,盼建立責任制漁業制度,推動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海洋局表示,海洋環境保護與漁業資源維護已成為全球重要議題,其中廢棄漁具與過度捕撈問題,更是影響海洋生態的重要因素。為此,高雄市積極配合中央政策,從漁具管理、漁民作業規範到民眾消費觀念等面向同步推動,希望逐步降低海洋環境負擔。
其中,「刺網漁具實名制」主要針對刺網漁具進行源頭管理。海洋局指出,政策以「預防、減緩、移除」三大策略為核心,建立網具標示、管理及流失通報機制,希望讓漁具使用者能夠落實責任管理,減少廢棄漁網具產生。
海洋局說明,透過實名制度建立後,漁具使用情況將更具管理依據,當發生網具流失時,也能透過通報機制進行後續處理,降低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影響,同時逐步落實責任制漁業目標。
除了刺網管理外,高雄市也同步推動「蟳蟹三不曲」政策,希望維護海洋蟳蟹族群數量,避免海洋資源因過度捕撈而逐漸減少。海洋局表示,近年持續推廣「不捕撈、不販售、不購買」抱卵母蟹及幼蟹觀念,希望透過產業與消費端共同參與,保留蟳蟹繁殖機會,促進海洋生態永續。
根據規定,漁民於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也就是俗稱「開花」的母蟹;另外,全年禁止捕捉甲殼寬小於9公分或7公分的幼蟹,實際尺寸規範則依不同蟳蟹品種而定。
在市場及販售端方面,魚市場、餐廳等相關業者,也不得販售或陳列抱卵母蟹及幼蟹。海洋局指出,希望透過完整產銷鏈共同配合,降低不符合規範漁獲流入市場的機會,讓保育政策能夠真正落實。
此外,海洋局也呼籲民眾從日常消費習慣支持海洋保育理念,避免購買及食用抱卵母蟹與未成年蟳蟹,以實際行動支持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海洋局認為,海洋保育不僅是政府或漁民責任,更需要全民共同參與,才能讓海洋資源得以長久維持。
海洋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推動相關海洋保育措施,並透過宣導與制度管理並行方式,提升各界對海洋永續議題的重視,期盼在兼顧漁業發展與生態保育下,共同打造健康、永續的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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