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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爆怒血洗豪宅!女秘書遭拖進中控室狂刺 主任救人也中刀判8年半

在高雄市凹仔底豪宅上班的陳姓保全,因口角持刀殺傷女秘書,案發後騎車逃亡仍遭逮。(圖/警方提供)

高雄鼓山區一處豪宅大樓去年爆發駭人濺血案,陳姓保全因包裹整理問題與女秘書口角,竟情緒失控,將人拖進中控室持刀猛刺,前來救援的物業主任也遭攻擊掛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並不採信陳男「同事互毆」說詞,依2項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8年6月。

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9月20日下午2時許,陳男與同在豪宅大樓任職的陳姓女秘書,因包裹處理問題爆發爭執。陳男疑似長期累積職場不滿,情緒瞬間失控,先徒手痛毆女秘書頭臉,待對方倒地後,再強行拖進櫃檯後方中控室。

陳男接著持利刃朝女秘書左上背及腹部猛刺,還連續踹踢腹部,造成她頭部外傷、腹壁與背部穿刺傷,右前臂也撕裂受創,一度失去意識,現場血跡斑斑。女秘書事後在法庭哽咽表示,至今仍飽受創傷折磨,「一閉上眼就想到當時畫面」,甚至不敢獨自外出。

當時在中控室內的梁姓物業主任聽見呼救聲上前查看,竟也成為陳男攻擊目標。陳男持刀朝主任胸口猛刺,主任雖奮力阻擋,仍造成左肩及右手小拇指遭刺傷,其中小指動脈大量出血。直到主任大聲喝斥,陳男才停手。

更誇張的是,陳男為阻止兩人求救,還趁主任受傷之際奪走手機丟到大廳櫃檯,隨後更換衣物後騎車逃離現場。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卻發現案發前部分畫面遭人格式化,而殘存影像顯示,陳男犯後第一時間曾操作監視器主機,還在大樓外徘徊許久後才離去。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主任與女秘書互相拉扯,自己只是目擊衝突後擔心惹禍上身才離開。不過法官認為,若真是同事互毆,身為保全應協助報警與叫救護車,而非刪除監視器畫面、換裝逃逸,其說法明顯不合常理。

法院審酌,陳男供稱長期感覺遭職場排擠,認為工作量過重,又擔心職務異動影響自身處境,才在爭執中情緒崩潰。但法官認定,他持刀猛刺人體胸腹等致命部位,殺意明確,最終依刺傷女秘書部分判刑7年,另就刺傷主任及強制罪部分判刑5年2月,合併執行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