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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投信投顧法》初審後躺了2年 劉書彬:區別「促參法」確保普惠金融

《投信投顧法》修法初審後在立院躺了2年。(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健全金融環境與活化建設資金確實重要,但《投信投顧法》若要修法是牽涉極廣,如何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以促進投信證期產業發展,立法院必須採取嚴謹且審慎的態度。

今天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SITCA)跑去立法院民眾黨團拜會,針對推動「基金架構REITs」與《投信投顧法》修法事宜進行深度意見交換。公會人員介紹,其實「REITs」全名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因此「基金架構REITs」其實是一種由投資人購買「基金受益憑證」後,進一步將資金集中以投資商辦、商場等不動產的金融工具,和台灣傳統的「信託型」REITs由銀行端管理有別,「基金架構」REITs是以不動產投信為核心,更可專業地進行不動產營運管理,並由保管銀行妥善保管資產。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投信投顧法》修正要顧及社會正義。(圖/CTWant攝影組)

儘管2024年為此立法院已初審通過《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但至今卻還沒進一步消息,要三讀更是還有大段距離,著急的公會為此拜會民眾黨團,直指目前台灣正推動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這波修法可引進「基金架構」,將過去由銀行代管的模式,轉向專業投信主導的積極管理,還能進一步導引民間龐大游資澤披倉儲物流、資料中心、長照中心、能源設施等公共建設,讓國家建設不再只依賴政府財政來扛,一般大眾透過小額投資也能分享國家發展的紅利,在在都為了落實普惠金融。

公會也強調,《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中已明文禁止投資住宅,就是要確保資金不會流向炒房,修法也要求募資發起人需持股投資案至少一半,就是要建立穩定的治理機制,保護投資人權益。

這會期在財政委員會的劉書彬在會中直指,基金架構REITs資金監管力度、資訊透明度、配套措施規劃等細節是大眾關心的,加上本來已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會不會搞得疊床架屋都該再釐清,希望金融創新的同時,也兼顧完善的防弊機制。

劉書彬強調自己認同健全金融環境、活化建設資金好重要,但修法涉及層面非常廣,比方如何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投信證期產業發展,也能讓民眾多一個參與公共建設管道,會在確保「金融競爭力」與「大眾利益」平衡的前提下,持續嚴格把關。

《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中已明文禁止投資住宅,希望杜絕修法炒房疑慮。(示意圖/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