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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致死可判死? 莊瑞雄:贊成加重刑責、是否極刑可以討論

莊瑞雄表示,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圖/報系資料庫)

毒駕案件持續攀升,近日甚至發生多起致死案件,國民黨團今(26)日宣布未來將推動修法,主張加重刑責,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毒駕車輛直接沒入,同車者也須負擔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

近日接連兩起毒駕事故,奪走3條寶貴無辜民眾性命,社會輿論出現呼聲要求將毒駕的刑責加重;對此,國民黨團提出修法,其中毒駕致死最重判死刑,若臨檢查獲毒駕,自有車輛直接沒入,若駕駛非車主本人,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至於陪同者,目前僅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未來也應比照日韓與歐洲制度,負起刑事責任。

莊瑞雄表示,毒駕是移動式殺人,相信社會大眾一定非常討厭,而這最主要需要從源頭打擊、防堵,涉及到跨部會合作,而吸食毒品本身有分入罪化以及採行政措施,輕重有別,要再做擴充將「只要會影響到人的神經,再去摸方向盤,造成社會的風險提高」,這確實要做遏止,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

莊瑞雄指出,毒駕就是「吸食毒品然後再去駕駛」,但吸食毒品又涉及到多個毒品的定義,目前有一級毒品、二級毒品、三級毒品,甚至於還沒歸納進來的類型,如果要定義為「會影響到人的腦神經全部都去入罪」,範圍多大這必須要再去做討論,因為涉及到毒品的分類、每種吸食毒品的罪責也不同。

莊瑞雄續指,刑責提升至死刑確實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殺人都未必處死」,當然處以極刑、處以重刑是社會上的共識,甚至酒駕也是相同情況,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