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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基金會提告前高層 吳宗憲籲士檢採輪分避免爭議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馬英九基金會提告案應依一般程序輪分,避免指定檢察官引發外界疑慮。(圖/周志龍攝)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向士林地檢署遞狀,控告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及侵占。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希望士林地檢署受理案件後,能依一般程序採取電腦輪分,不要由檢察長指定特定檢察官承辦,以免外界產生不必要聯想。

吳宗憲指出,檢方辦案通常除非涉及高度專業或特殊案件,才會交由特定專業檢察官處理;一般案件多依照制度輪分。他認為,此案主要爭點是釐清是否有相關款項,以及被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調查方向並不複雜,任何檢察官都能依法偵辦,因此沒有必要指定分案。

吳宗憲表示,即使指分出於善意,也容易被外界解讀成特別安排,反而可能讓案件承受更多政治壓力。他主張,最好的方式就是回到制度,讓案件自然輪分,由承辦檢察官依證據處理。

針對基金會選擇提告而非自訴,吳宗憲說,自訴在實務上較少使用,且採強制律師代理,當事人必須自行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相較之下,提出告訴後由檢察官調查,是目前較常見的處理方式。他也認為,相關爭議若要釐清是非,就應交由司法程序處理,而不是透過媒體放話擴大衝突。

吳宗憲也提到,這起事件持續延燒,對藍營整體形象與選情都可能造成傷害。他表示,若只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及群體利益,並不值得,相關人士應讓司法釐清事實,不應讓事件變成政治攻防。

此外,吳宗憲批評,台灣長期存在「偵查大公開」問題,許多偵查細節常被外流到媒體。他認為,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公務人員本就負有維護偵查不公開的責任,若偵查資訊遭外洩,真正應被檢討的是公部門。

吳宗憲最後表示,馬英九基金會事件也讓社會重新看見制度面問題。過去刑事案件中,確實可能出現有人利用他人健康狀況或弱勢處境從中牟利的情況,面對這類不理想的社會現象,應透過更完善的法律與制度加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