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電動車2030年前續免徵 立院三讀汽燃費更名道路養護費
記者:陳昱丞 | 2026-06-09 12:05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市區道路條例》修正案,汽燃費正式正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圖/CTWANT攝影組)
立法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市區道路條例》第23條修正案,將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以因應電動車日益普及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不過,現行電動車免徵相關費用的優惠措施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因此短期內仍無須繳納該項費用。
提案立委指出,汽車燃料使用費主要用途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但隨著電動車數量持續增加,以燃料使用為名目的收費方式已難反映實際道路使用情況,因此有必要進行名稱調整。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未來道路修築、改善及養護經費來源將改列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並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分配比例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後辦理。
對於外界關注未來電動車是否納入收費範圍,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屬於名稱調整,並未涉及課稅或收費制度變更;若未來要對電動車徵收相關費用,仍須由交通部與財政部進一步研議。
此外,立法院同日也三讀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將原條文中的農委會修正為農業部,並新增海洋委員會為海域文化資產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