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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鐵路警獲判無罪 法務部長:不會讓人以精神疾病來避責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報系資料照)

鐵路警察李承翰於2019年7月,因處理台鐵搭車糾紛,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震驚台灣社會。嘉義地院30日卻以「精神障礙」為由,一審判鄭男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宣判結果引起社會譁然;法務部長蔡清祥得知後表示,殺警行為天地不容,民眾也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將提上訴,也將啟動社會安全網來密切注意被告的行蹤。

持刀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兇嫌,30日嘉義地院審理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鄭嫌長期患有精神疾病,案發當天他處於思覺失調症發病狀態,精神狀態極不穩定,對於自己的行為不能辨識及理解,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判鄭嫌無罪,但須強制就醫5年,並以50萬元交保。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官依照《刑法》的規定精神障礙能夠免責,不過被告是不是因精神障礙,絕對無辨識能力,還需要深入探討。蔡清祥強調,絕不會讓人以精神疾病為藉口來逃避刑事責任,對於被告以50萬元交保,將啟動社會安全網,以掌握鄭男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