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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訂人孔蓋抗滑新規 未改善最高可罰15萬元
記者:陳昱丞 | 2026-06-20 18:41
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首度針對未下地人孔蓋及手孔蓋訂定全國一致的抗滑與平整度標準。(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提供)
為降低人孔蓋造成的交通事故風險,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首度訂定全國一致的人孔蓋、手孔蓋抗滑及路面平整度標準。未來若檢測不符規定且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配合《公路法》修正,新增相關管理規範,要求管線機構及工程主辦單位在施工、維修後落實路面修復責任,並針對未下地的人手孔蓋建立明確安全標準,以提升道路使用安全。
新制規定,未下地人手孔蓋須符合兩項檢測基準,包括以3公尺直規量測時,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抗滑性能則需達到50抗滑係數BPN標準。管線單位每年都必須辦理相關檢測。
公路局指出,目前轄管省道人手孔蓋共25萬7318個,其中未下地人手孔蓋約1萬564個。未來若經檢測發現平整度或抗滑值不符規定,主管機關將要求限期於1個月內改善。
公路局表示,若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開罰,藉此督促管線單位落實維護責任,提升道路品質與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