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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收賄逾3億 一審重判7年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圖/達志/美聯社)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利用自身影響力收受高額賄賂並協助關說、引薦人事,今(2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罪。法官認定其公訴事實全部成立,依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判她7年有期徒刑。金建希陣營隨後對此結果表達強烈不滿,批評法院擴大解讀不利情狀,並隨即表明將提出上訴。

綜合韓媒報導,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部的判決指出,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在尹錫悅執政期間,收受來自政商各界總價值約3億韓元(約新台幣700多萬元)的現金、珠寶與奢侈品,並以此作為協助人事升遷及牟取商業利益的代價。

此案同時牽連多名政商要角,其中涉嫌行賄的西熙建設會長李鳳官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機器狗企業家徐某遭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而涉案的牧師崔在英則被處以8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罰金。法院在判決書中,更詳細列舉了金建希的收賄細節。

一審判決認定,金建希於2022年3月至5月期間,收受名牌項鍊、胸針與耳環,總價值高達1億380萬韓元(約新台幣215萬元)。此外,金建希還在同年4月收受價值265萬韓元(約新台幣5.5萬元)的黃金龜飾與藝術複製品;9月收受價值近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的江詩丹頓名錶;以及在2023年2月收受價值1億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90萬元)的名家畫作。

面對法院的嚴厲指控,金建希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曾極力辯護,堅稱金建希從未收受這些財物,更沒有以具體關說為由進行任何利益交換。然而,法院最終並未採信辯方的說詞,法官在闡述判決理由時嚴詞質疑,金建希身為總統配偶,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職責與道德義務,卻背道而馳,將自身的政治影響力轉化為斡旋關說的工具,且多次反覆收受鉅額財物,犯罪情節重大。

判決結果揭曉後,金建希陣營第一時間發聲,控訴一審法院的判決完全是基於偏見,片面擴大了對其不利的周邊事實與定見,無視辯方提出的澄清證據。金建希團隊強調,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審判,為了捍衛自身清白並導正事實,他們決定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將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