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電池」7月起列管!趁現在快換新?環境部解答了
編輯:陳頡 | 2026-06-30 17:24
環境部今天(30日)公告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部分公告事項。(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為接軌國際汞管理趨勢,並持續降低重金屬對環境之影響,環境部今天(30日)公告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部分公告事項,新增將鈕扣型鋅空氣電池納入管理範圍及加嚴鈕扣型電池汞含量限值規定,並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以落實源頭減量及環境保護目標。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聯合國「汞水俣公約」已逐步限制含汞產品之製造與流通,我國亦持續檢討相關管理制度。本次修正重點之一為新增鈕扣型鋅空氣電池納入管制範圍。鈕扣型鋅空氣電池廣泛應用於助聽器等產品,過去未納入本公告指定電池管理範圍,本次修正後將與其他鈕扣型電池一併納入管理,以符合國際管制趨勢。
此外,本次同步加嚴鈕扣型電池重金屬含量標準。現行鈕扣型電池汞含量限值為5ppm,自115年7月1日起,將調整為汞含量不得超過1ppm,並維持鎘含量不得超過20ppm之規定,使鈕扣型電池與非鈕扣型電池適用一致的汞含量管制標準。
循環署說明,針對國內製造、輸入指定電池或附有指定電池物品之業者,115年6月30日前已申請取得之鈕扣型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自115年7月1日起將失去效力。然而,若原核准文件之汞含量已符合新制(小於或等於1ppm)之規定者,則不受此限,得依原核可之有效期限繼續使用;另,考量業者產品轉換及市場銜接需求,已訂定相關過渡措施,115年6月30日前已合法製造或輸入之鈕扣型電池,或附有鈕扣型電池之物品,在115年7月1日後仍可繼續合法販賣。
循環署強調,淘汰高含汞電池是全球共識,期望透過本次法規修正,進一步從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呼籲產業界與民眾共同配合新制,攜手邁向無毒、永續的綠色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