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廢除國旅卡、全額發給不休假加班費 人事總處:將彙整意見正式說明
記者:徐立諺 | 2026-07-06 11:38
行政院人事總處指出,將彙整相關意見,於115年8月11日前正式回應說明。(圖/報系資料庫)
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與相關行政命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簡化行政作業。對此,人事總處指出,將彙整相關意見,於115年8月11日前正式回應說明。
提案建議,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與相關行政命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簡化行政作業,具體措施如下:一、「全面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終結以特殊信用卡核銷休假補助之繁瑣程序,讓行政資源回歸核心政務,讓觀光提振政策回歸交通部觀光署之常態性預算辦理;二、「全額發給不休假加班費」,公務人員當年無法休畢之強制休假天數,應一律依其日薪核發「不休假加班費」現金,不設任何消費核銷限制;三、「明定保障條款」;確保因機關業務需要、長官阻休或客觀因素無法休假之人員,其勞務價值獲得百分之百的實質補償。
提案中指出,現行國旅卡制度存在四大核心矛盾,一、侵害憲法保障之財產權,依據司法院釋字第126號等歷次解釋意旨,不休假加班費屬於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提供勞務的「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之一部分。現行制度將部分「不休假加班費」轉為「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並限制消費業別與核銷方式,已實質侵害公務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
提案中續指,二、國旅卡制度已失去政策初衷,國旅卡當年設立旨在振興國內觀光,然而歷經多次變革(如納入儲值商品、商圈消費等),其功能已與一般消費無異。且每年政府需編列預算維護核銷系統、審查特約店,虛耗行政人力與成本。
提案中提到,三、觀光政策工具轉嫁基層承擔,政策補貼之責任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或特別預算承擔,而非由基層公務員的休假權益或勞務對價來「買單」。
提案中表示,四、公職人才流失,近年基層公務人員業務日益繁重,薪資福利相較於民間市場已逐漸失去競爭力。國旅卡限制重重,常被基層同仁戲稱為「偽福利」,實則打擊基層士氣,不利公部門留才。
提案內容強調,本議題雖於過往曾有討論,惟時至今日,國內經濟環境、振興經濟之政策工具(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已趨多元,無須再將公務人員因公未休假之勞務對價(不休假加班費)與特定觀光政策捆綁。為求薪資正義、精簡行政冗流,實有重啟研議之必要。
對此,人事總處表示,已於6月15日聯繫提案人確認提案內容。在研修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將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規主管機關銓敘部表示意見。而研議國民旅遊卡政策及不休假加班費部分,將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及交通部觀光署等相關部會表示意見。
人事總處指出,將彙整相關意見,於115年8月11日前正式回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