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互撕!剴剴生母辯未棄養 告保母、社工、兒福聯盟求償800萬
記者:劉松霖 | 2026-07-15 17:35
兒虐案死者「剴剴」的生母向保母劉彩萱姊妹、社工陳尚潔及兒福聯盟提求償800萬元。(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在兒福聯盟安排出養期間,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身亡,剴剴生母向保母姊妹、社工陳尚潔及兒福聯盟提告求償800萬元,今日首度開庭,剴剴生母透過律師主張她並未棄養剴剴,保母凌虐、社工未及時反映導致剴剴死亡,讓她受到極大痛苦,已構成不法侵害;劉彩萱姊妹委任律師回擊,剴剴生母「人間蒸發」未盡撫養之責,本案刑事訴訟期間都沒出現,實際上跟剴剴之間不存在親情。
剴剴的母親也姓劉,2021年不滿男友另結新歡,她找人對情敵囚禁餵毒,遭檢警逮捕羈押後才發現懷了剴剴,因此獲准交保,誕生完後棄保潛逃,2025年7月落網。
劉姓生母曾經用被害人遺屬的身分,向台北地檢署申請補償金180萬元遭駁回,檢方認定她在剴剴出生後,沒有一天盡到母親責任,才導致受虐死亡的悲劇。
剴剴生母委任律師在庭上表示,訴願決定書寫她購買精品在IG炫富,以此斷定得知兒子死亡後情緒並不激動,但這是對於被害者的刻板印象,剴剴生母從事網拍,為了流量、為了吸引客群,需要包裝自身的商業形象,不代表兒子死亡對她毫無損害;劉彩萱姊妹害剴剴慘死,對生母是重大痛苦創傷,陳尚潔未盡社工注意義務及時發現通報,兒福聯盟則是陳尚潔的雇主,應為侵權行為連帶賠償800萬元。
剴剴生母的律師指出,對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部分,原本考慮打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希望把官司費省下來,賠償「另案被害人」(餵毒案受害者);剴剴生母產子後考量經濟狀況不佳,為了顧及兒子最佳利益,不願兒子跟她一起受苦而「忍痛出養」,她曾表達如果剴剴長大前來尋親重聚,她會同意並且提供必要協助。
剴剴生母的律師說,她雖畏懼刑責棄保潛逃,但沒有人間蒸發,有持續聯絡剴剴的外婆,每個月都會給一些錢;律師當庭交付剴剴外婆的手寫信影本,要證明生母仍掛念兒子出養情形和保母照顧狀況。
劉彩萱、劉若琳的律師回應,剴剴生母身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人間蒸發後並未親自辦完出養程序,導致剴剴不能在第一時間出養,外婆還得為此聲請改定監護;剴剴生母留給外婆一個女兒、一個兒子,每個月「只給區區一萬塊,怎夠扶養兩個孩子?」可見生母棄養剴剴,未盡到為人母的責任。
保母姊妹委任律師再批,剴剴案發生後,生母從未現身,刑事一審、二審也沒參與或委任代理人,直到2025年因為通緝被捕,她和剴剴沒有實質的母子親情。
陳尚潔的律師在庭上並未多說,請法官參考書狀內容;兒福聯盟的律師因為之前調閱刑事卷宗全文還沒得到回覆,因此並未提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