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登記參選國籍欄如何填寫? 游盈隆:可填可不填
記者:徐立諺 | 2026-07-16 11: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維安勤務工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圖/黃耀徵攝)
過去有5名陸配村里長被內政部認定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此以《國籍法》為由要求解職;中選會15日表示,若有原大陸地區人民登記為候選人,須查詢是否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且以繳附證明日起算,是否已在台設籍滿10年;中選會也指,登記為候選人,應知悉《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具「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不得擔任民選公職規定。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被問到,那5名陸配村里長若要競選連任,要怎麼填寫?若寫「具其他國籍」是否為另類兩國論?游盈隆回應,這是optional (非強制的),可填可不填。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針對中選會書面報告被視為在防止李貞秀2.0,會不會變相限縮陸配參政權?游盈隆於受訪時表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行政程序的處理,陸委會是兩岸條例主管機關,尊重陸委會對陸配居住是否滿10年的重新規定,所以採取這樣的新認定標準。
游盈隆指出,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參選資格,主要特別是陸配,就會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的方面資料作為判斷標準,這沒有其他複雜的政治問題存在。
另外,過去有5名陸配村里長被說沒放棄中共國籍,倘若這次要寫在選舉公報,要怎麼填寫國籍,是寫「不具其他國家國籍」嗎?但這會不會是另類兩國論?游盈隆回應,就具結部分,「英文講『optional (非強制的)』,他們可填可不填」,不過根據內政部跟中選會去年關於施行細則第15條修正,是為了保障或提醒候選人的參選權益,會提醒到有關國籍的問題,這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沒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考量。
媒體詢問,過去曾說陸配參政用《國籍法》處理太過牽強,現在態度是否轉彎?游盈隆表示,「沒有,沒有任何轉彎。」因為這只是涉及到參選資格問題,《國籍法》是參選後的問題,中選會只管自己有關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