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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護癡漢3】死不認性騷 豬哥男赴日被關71天

OL被摸到忍無可忍,打手機報警,警方在列車抵達姬路站時,上車逮捕吳豐賓。

律師吳豐賓去年獨自赴日旅遊時,在當地變身「電車癡漢」對妙齡女伸狼爪遭逮後,在警局仍堅不認罪,即使如此,日警仍因其犯案時列車行進方向,是回頭開往其下機地福岡,高度懷疑他根本是來回不斷搭車進行「電車癡漢圓夢之旅」,恐另有受害不願報案的女子。

吳自6月15日起被拘留在「兵庫縣姬路警察署留置所」(如台灣的警分局拘留室),警方打算對他一直訊問下去,到了7月9日,他再被警方移往「姬路拘置支所」(類似台灣的看守所)羈押待審。

吳豐賓雖堅不認罪,姬路警署仍將他拘留,之後再移往看守所羈押待審。

8月24日,「神戶地方裁判所姬路支部」(地方法院)依吳豐賓違反該縣《迷惑防止條例》(指對公眾造成顯著麻煩,如暴力、性騷等)罪名,判罰金日幣20萬圓。而依該國法律,羈押1天可扣抵日幣5千圓,吳總共已被關了71天,超過可扣抵的40天,因此免繳納罰金並獲釋,吳也立馬搭機返台,結束漫長的「日本深度旅遊」。

駐外人員透露,謝長廷對吳豐賓被捕一事極為重視,交代外館人員全力營救,並務必保密其身分。

記者致電吳豐賓的律師事務所,並向員工留下聯絡方式以及提問問題,數小時後再致電,員工表示吳豐賓已得知此事,但「可能沒時間回覆」,也下班離開。本刊再詢問能否提供吳的手機,員工稱「不方便」。

外交部則表示:「對於國人在海外犯罪或遭遇急難,駐外單位基於職責,均會一視同仁給予關懷及詢問是否聘雇律師等協助,由當事人自行決定,但駐外機構人員絕不會教當事人說謊,本案當事人於案發後或因顧及親屬觀感與個人名譽未對外說明,至於後續司法調查與判決結果,並非外交部所能掌控,且因事涉個資,外交部不予評論。」

獲釋回台後,吳豐賓仍在高雄如常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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