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人借錢遭拒竟夜襲恩人一家!狠砍老闆頸部、追殺12歲兒 二審仍判9年半
記者:林慶祥 | 2026-08-05 11:10
陳姓更生人只因為收容他的雇主拒絕繼續借錢給他,恩將仇報,持刀殺害老闆全家,二審維持徒刑九年半原判。(圖/讀者提供)
高雄一名有毒品、竊盜等前科的45歲陳姓男子,出獄後獲大寮區楊姓工廠老闆收留擔任雜工,未料因借錢遭拒竟恩將仇報,深夜持刀闖入工廠宿舍攻擊老闆一家三口,不僅重創老闆頸部,還追逐、恐嚇12歲兒子;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6月,陳男上訴否認殺人,高雄高分院認定辯詞不足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陳男曾因毒品、竊盜等案件多次入獄,累積13次相關前科,服刑約7年後出獄,在友人牽線下,進入楊姓老闆經營的工廠工作;楊男夫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也曾預支薪資協助陳男度過難關,希望幫助他重新開始。不過,陳男因再次開口借錢遭拒,竟對平日照顧自己的雇主心生怨恨,預謀報復。
去年10月27日深夜,陳男攜帶美工刀翻越工廠與辦公室間的門扇,潛入老闆一家休息的房間,趁楊男熟睡時朝頸部猛砍!楊男驚醒後與妻子奮力抵抗,妻子在護夫過程中手掌遭割傷,楊男頸部則留下兩道深層刀傷,造成血管、肌肉受損,大量失血,一度命危。
陳男犯案期間還持刀追趕夫妻倆12歲兒子,男童急中生智拿球棒敲擊地板製造聲響,父母才得以趁隙躲進辦公室報警,成功保住性命。
一審法院審酌,陳男甫出獄不到半年即再犯,且攻擊頸部等致命要害,犯後雖辯稱因被害人反抗才造成傷勢,但法官認為其下手兇狠,與長期照顧自己的雇主反目行凶,犯罪情節重大,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傷害及恐嚇等罪判處9年6月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後,陳男改口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不過,高雄高分院指出,陳男案發前曾向親友透露想殺害楊男,警方也在其衣物驗出被害人的血液DNA,加上一審期間多次自白均出於自由意志,認定二審供詞只是卸責說法,無法推翻既有證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9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