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認罪獲釋7月再翻供 收賄198萬、施壓台電全不認
記者:劉松霖 | 2026-08-07 17:46
「小英男孩」鄭亦麟涉貪遭起訴,先認罪再翻供否認收賄。(圖/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的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為業者施壓台電,另有601萬財產來源不明遭羈押4個月,2025年12月底起訴移審時,他承認收賄與洗錢,獲准30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7個多月後卻翻供,今天(7日)出庭否認犯罪,強調198萬元不是賄賂,是弟弟為業者工作的「顧問費」,案發時業者不知道他擔任公職,也沒要他請託,是他自己主動關心;601萬來自朋友還款及家人贈與,每年春節回台南,他父親都會給20到30萬元。
鄭亦麟曾經為前總統蔡英文辯護能源政策,有「小英男孩」的外號,北檢起訴他任職綠能中心期間,為了加速東煒建設與泓德能源共同投資的數據中心取得饋電容量,涉嫌違背職務收賄198萬元,特權關說台電本件申請案不須排隊慢慢等;檢調還查出鄭亦麟在2022年到2024年期間有601萬的收入無法交代合理來源,在去年12月26日偵結起訴求刑14年。
移審台北地院7個多月以來,鄭亦麟首度出庭表示,他2020年4月離開經濟部轉任外商公司投資經理期間,因協助新加坡公司尋找台灣合作夥伴,才認識東煒建設董座父子陳健盛、陳冠滔,但陳姓父子不知道他在2020年11月之後回任公職。
鄭亦麟說他從未施壓,只跟台電問過東煒建設的投資案有無電力上升的空間,並表達有機會幫忙一下;至於198萬元,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公職不方便收仲介費,陳冠滔提議以「裝潢費」名義支付,他沒有相關需求,才會請東煒建設聘用他弟弟當顧問,198萬元是弟弟付出勞務的報酬。
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鄭亦麟說出社會工作以後,每逢過年爸爸會給2、30萬元,媽媽也會給幾萬塊的紅包;有次爸爸擔心他北上工作開銷大,另外給了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