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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傳訊醫院粉專「殺死掛號小姐」還辯忘吃情緒穩定藥物 下場曝光
編輯:蔡斯媛 | 2026-08-08 10:34
南投地院。(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縣一名黃姓男子聲稱掛號小姐很漂亮、欣賞她,竟私訊其任職醫院的官方臉書帳號「殺死掛號X小姐」,嚇得當事人報案提告,黃男事後辯稱只是忘記吃精神科藥物才會亂傳訊息,還出示相關診斷證明書及身心障礙證明。不過,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還可以上網搜尋臉書帳號,案發時也具正常判斷能力,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
判決書顯示,黃男在去年11月某天上午,向南投縣某醫院官方臉書粉專傳送訊息「殺死掛號X小姐」,官方帳號管理人員隨即將此事轉告當事人,使得她心生畏懼,立即報警提告。
黃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表示自己只是覺得掛號小姐很漂亮,有點欣賞她,因為忘記吃精神科開立有關情緒穩定的藥物,所以病情發作,才會傳訊息給醫院官方帳號,聲稱自己如果有吃藥,就不會傳訊息。而黃男也附上相關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為證。
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能清楚案發當時自身動機、目的、行為態樣,未見有何意識混亂、行為衝動、無法控制之情形,黃男於行為時仍可上網搜尋醫院臉書官方帳號,並傳送文字,足見其行為時仍保有正常對外界事物之辨別判斷能力,並無因未服用精神病症藥物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與一般正常之人無異,應認黃男犯案時,其心智應係屬正常而具完全之責任能力。
對此,法官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