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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定情金鐲身價暴漲!男分手多年想討回 前女友:早給媒人

郭男十多年前送給前女友30多公克金手鐲,如今想釐清去向,女方與媒人卻各執一詞。(示意圖/AI生成)

大陸浙江杭州一名郭姓男子,2010年經媒人介紹認識一名女子,兩人交往期間,他曾送給女方一只重達30多公克的金手鐲。這段感情後來因女方家人反對而告終,郭男當時也沒打算索回禮物。未料相隔十多年,他今年與前女友重逢後談及手鐲去向,對方卻聲稱早已交還給當初牽線的媒人;媒人得知後則完全否認收過手鐲,讓這件價值隨金價大漲而水漲船高的昔日禮物,陷入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前女友稱金手鐲早已交還媒人,但媒人否認曾收到,讓金飾去向陷入羅生門。(圖/翻攝自魯網)

綜合浙江電視台《小強熱線》及《21世紀經濟報道》等陸媒報導,郭男回憶,2010年他36歲,透過譚姓媒人介紹,認識一名來自浙江義烏、比自己小8歲的女子。女方當時從事平面設計工作,兩人認識後開始交往,但由於分隔兩地,維持了約2年的遠距離戀情。

交往期間,郭男曾買下一只圓形空心金手鐲送給女友,重量超過30公克。按照他的說法,當年黃金每公克價格約30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00元),因此這只手鐲當時至少價值9000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然而,兩人的感情最終未能走入婚姻。郭男表示,女方父親認為女兒如果嫁給他,距離娘家實在太遠,因此反對這段感情,兩人交往約2年後便分手。由於手鐲本來就是自己在戀愛期間自願送出的禮物,因此分手之際,他並沒有要求女方歸還。

直到今年6月,事隔十多年後,郭男前往義烏與昔日前女友見面敘舊,兩人談話間再度提到當年的金手鐲。郭男這才得知,前女友聲稱那只手鐲早就不在自己手上,而是已經交給當初替兩人介紹認識的譚姓媒人。得知這個說法後,郭男態度也出現轉變。他表示,如果手鐲一直留在前女友手中,自己原本並不介意,畢竟當初就是送給對方的;但如果東西最後落到媒人手裡,他認為性質完全不同,因此希望釐清手鐲究竟去了哪裡。

郭男隨後試圖聯繫譚姓媒人,卻發現透過微信已無法順利取得聯繫。媒體之後找到譚女詢問此事,她則直接否認郭男的說法,強調自己從未收到這只金手鐲。譚女表示,當年自己確實只是替兩人牽線介紹,但在郭男與女方開始交往後,雙方如何相處、後來發生什麼事,她都沒有再參與,也不知道所謂歸還金手鐲一事。

面對郭男的追問,她建議對方直接找前女友確認,如果手上握有相關證據,也可以考慮報警處理。不過郭男始終未連繫上前女友,另從郭男提供的聊天內容來看,女方仍堅稱多年前已將手鐲轉交給媒人,並提到事情已過十多年,如今黃金價格與當年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因此認為媒人未必會承認曾經收到。

由於前女友堅稱「已交給媒人」,媒人又否認「曾經收過」,30多公克的金手鐲究竟流向何處,目前仍沒有明確答案。更棘手的是,經過十多年時間,郭男已經找不到當初購買手鐲的單據,手邊也沒有留下手鐲照片,目前只能繼續尋找其他可能證明當年贈送及手鐲流向的線索。

針對這起事件,律師指出,法律上的關鍵在於當初贈與的目的與性質。如果財物明確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付,例如俗稱「三金」的金飾,甚至車輛、房屋等具有明確婚約目的的財產,在雙方最後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可能涉及返還;但若只是戀愛期間一般性的普通贈禮,通常不需要歸還。

若女方所稱「已將手鐲交還媒人」的情況屬實,法律關係又有所不同。律師表示,媒人並非當初送出禮物的人,如果只是代為轉交卻持續占有該物品,其持有是否具有合法依據便可能成為爭議重點。不過本案目前最大的問題,仍是必須先證明手鐲究竟有沒有交到媒人手中。

這起陳年金手鐲爭議之所以再度受到關注,也與近年黃金價格大幅上漲有關。大陸國內黃金價格近期走高,8月初每公克約878元人民幣,近期已升至約955元人民幣,短時間內上漲約80元人民幣,以郭男所稱30多公克計算,若單純按照目前品牌金飾價格粗略換算,同等重量金飾售價已超過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與十多年前購入時的價格已有巨大差距。

不過,這波黃金走勢究竟只是跌深反彈,還是新一輪上漲趨勢的開始,目前市場看法仍有分歧。部分觀點認為,這次漲勢與傳統避險需求主導的行情不同,全球市場對流動性轉趨寬鬆的預期升高,加上利率因素推動黃金重新進行估值修復,成為近期價格回升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