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世紀血案」遭炎上!李千娜告製片、出品人詐欺 結局出爐
記者:劉松霖 | 2026-08-14 11:16
李千娜(左二)接拍「世紀血案」遭網路出征,對出品人及製作人告詐欺罪。(圖/資料照)
改編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滅門事件的電影「世紀血案」,因捲入未取得家屬授權爭議而無限期延後上映,片中飾演「張媽媽」的藝人李千娜認為出品人蘇敬軾與製作人郭木盛騙她已得到林家同意才開拍,提告詐欺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演員合約上雖強調已取得拍片合法授權,但並未寫明包含林義雄或家人的同意、授權;郭木盛依據個人經驗,認為拍電影不一定要原型人物允許,也從未向李千娜打包票林家有授權,蘇敬軾更是在電影殺青後才見到李千娜,因此認定兩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李千娜告訴檢察官,她在2025年10月24日接受郭木盛邀請演出,11月6日見郭木盛和導演徐琨華,當時郭木盛說本片改編自林家血案,已做過所有調查,並在演員聘用合約書註明「保證已取得拍攝本案電影所須之一切合法授權」,讓李千娜誤信林家人已點頭同意電影開拍,後來她得知並非如此,不滿輿論抨擊害她形象受損,甚至失去其他演出機會,因此告郭木盛及費思兔文化娛樂公司負責人蘇敬軾涉犯詐欺得利罪。
蘇敬軾應訊表示,林家血案是歷史事件,涉及公共事務及公眾人物,據他經驗及律師意見,拍攝世紀血案無須涉案家屬的同意或授權。郭木盛也是相同主張,並強調李千娜簽署的合約是制式合約,上面寫「合法授權」是指劇本的意思,李千娜解讀為林家同意拍攝,只是她單方面的臆測。
導演徐琨華曾為本案作證,李千娜跟他見面前應該已拿到劇本,知道世紀血案改編自林家血案,當天面談時,他沒有再說一次本片是以林家血案改編,也沒說已做過一切調查,只向李千娜轉達編劇進行田野調查的方法。
對於電影開拍前,劇組高層有無對李千娜保證已得到林家授權,雙方各說各話,但檢察官認定,蘇敬軾與郭木盛的辯詞並非毫無道理,而且李千娜是否接下角色,會一併考量片酬、知名度、廣告效益,不會只看故事原型人物有無同意,就算全盤採納李千娜的控訴,徐琨華面談時有說過改編林家血案並調查完畢,也沒證據顯示徐琨華受蘇敬軾和郭木盛的指示。
李千娜向北檢聲請傳喚同劇演員黃河、楊小黎、簡嫚書,不過檢方認為,兩名被告都承認電影改編並未事先取得林家人授權,所以不須找其他演員作證,於今日偵結不起訴蘇敬軾與郭木盛。